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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保安局局长就黄毓民议员根据《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动议的议案的总结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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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保安局局长黎栋国今日(六月二十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黄毓民议员根据《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动议有关就旺角暴乱委任专责委员会的议案的总结发言全文:

主席:

  我多谢议员在昨日和今日就黄毓民议员所提出的这个动议作出了很详细的发言。支持与反对的议员他们都就双方的观点,提出了非常之有见地的讨论。

  主席,让我在这里花一些时间,因为今日很多位站起来发言的议员,都就淘大工业村的大火,提出了向消防人员、向我们不幸殉职的两位同事表示深切的慰问、哀悼。作为局长,我觉得我有责任在这里感谢各位议员对我们消防处同事的关心、支持。我亦留意到不同党派的议员,今日出席这个会议,穿上黑色的衣服。这充分表现到议会内,你们各位所代表的市民、支持你们的选民,对我们消防同事的工作背后默默的支持。不好意思,主席,我在这里必须首先说说这一、两句说话。

  现在,我就各位议员刚才的发言作出总结。主席,旺角暴乱的本质是一宗有暴徒集体蓄意违法的严重刑事暴力及犯罪事件。事发时暴徒视法律如无物,他们干犯的罪行包括暴动、非法集结、纵火、刑事毁坏、袭警及藏有攻击性武器等。

  大家在电视上的画面已经看得到,当晚抛掷砖头的情况是怎样,我们事后的统计发觉有2 000多块砖头被掘起。一块一块的砖头,好像雨一样飞过来,我们的同事倒在地上,仍然受到袭击。有议员讲述事发后,到医院探望我们受伤的同事。我自己也有去(医院),特别是受伤得最重那位做警民关系工作的同事。我非常欣赏他,因为他第一句就说:「我执行职务,我对於我身体所受到的伤害,没有任何分毫的埋怨。」他说他长期的工作就是接触年青人,他伤愈后,仍然会继续他的工作,接触我们的年青人。他觉得我们的年青人,是我们未来的希望。我在医院内,亦见到其他同事。他们刚刚被送入医院,或者到医院求诊。我心里有一个疑问:「为什么数个小时后,他们才去急症室?」一问之下,恍然大悟。因为虽然他们受了伤,但他们仍然坚持执行工作。直至整个行动完结,他们收队后再到医院求诊。整件事,我们看得到,是多么令人伤痛。

  在这情况下,适合的处理方法是刑事调查,以及尽快将暴徒缉拿归案,然后提出检控及交由法庭裁决。在过程中,市民可以通过香港公开的审讯制度,得知事件的背景和真相。

  发言的议员说,刑事案件的审讯只是审理某一件案件的很小部分。那件案件的发生,不代表整个事件发生的情况。我相信,审讯期间,控辩双方都会就相关的问题,提出一些与案件有关的证据,而案件的发生其实是有前因、有过程、有结果。因此,我不认同发言议员所说,因为只针对一个很小部分,而不能够看到。相反,我觉得当在法庭进行一系列、每一单案件的审讯时,可以能够更加有效地再一次将整件事件整合出来,大家可以看到。有很多位议员发言都支持我的看法,我们通过公平、公开、依法处理的过程中,法庭就每个被告人被控所干犯的罪行,自然会有公正的裁决。而这个裁决,可以显示到,告诉我们,当日发生的事的定性是怎样。现在我们这个阶段,无须争论究竟这是骚乱、暴乱、暴动、革命,这些名词,没有需要。香港是一个法治社会。我们只须要通过法律程序,我们便会得到一个答案。主席,我认同事件对於政府,对於社会其实带来重大的反思。但是,我不认同,如果成立专责委员会可解决这个所谓「管治困局」。每个政府都有它的挑战,最重要的考虑是香港独特的情况,我们如何奋力、适切地大家一起迎向挑战。

  行政长官在今年二月十六日会见传媒时表示:「社会存在的种种问题,本届特区政府非常重视。在民生方面,我们做了大量工作,亦见到成效……但无论任何人因为自己的生活,他碰到什么困难,对社会有些什么看法,都不能够用犯法,更加不能用暴力的手段来宣泄他的诉求。」

  在旺角暴乱中,执法及司法方面的处理之所以那么重要,就是因为法治是香港核心的价值,是民生安定、经济繁荣、人权保障不可或缺的支柱。香港所有的人生活在这个社会中,大家一直都尊重法治,所以今日我们才有这样的成就。尊重法治的最基本条件是市民要守法,理性、平和、文明地去表达及解决争议。而不是各人自订一套自以为是的公义做准则,任意妄为,甚至伤人、放火,以及袭击执法人员。讲到放火,相信大家仍然会在脑海中重现当晚的火头、当晚的火势,浓浓的黑烟向上升,事发的地点街道并不宽敞,一不为意,那火舌就很有可能会烧上面建筑物的易燃物品,大火很可能会来临。我们消防的同事去救火,但亦都受到阻挠。

  今年五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视察香港期间,也提到香港既面临一系列挑战,也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他说到本届特区政府自成立以来,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在土地、房屋、养老、扶贫等方面提出许多新的举措,也取得了初步成效。

  (劳工及福利局)张(建宗)局长常常挂在嘴边的「两蚊鸡」,就令很多六十五岁以上的香港居民受惠,让他们乘车往外走走,不需要因为交通费用而令他们待在家里,这只是其中一个例子。

  张委员长在五月十八日香港社会各界欢迎晚宴上致辞时说:「法治是香港社会的核心价值之一,是社会稳定的基石,也是自由的底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任何人可以凌驾在法律之上,也没有任何违法者可以凭借任何理由逃避法律的制裁。」

  委员长寄语香港说:「香港各界要有『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和『机不可失、时不再来』的紧迫意识。把注意力聚焦到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和提升竞争力上。折腾对香港没任何好处,只会蹉跎岁月,贻害经济和民生。」

  香港是一个多元化的社会。要化解矛盾和问题,政府会与社会各界以至每一个市民共同努力。我呼吁市民,和平理性表达意见,大家一同珍惜香港几代人刻苦经营而取得的成就,为香港的福祉共谋出路。

  主席,警方就旺角暴乱中暴徒严重暴力以及肆意违法行为正进行刑事调查和检控,警方亦已成立检讨委员会,检讨行动、装备、支援这一类项目。我认为,以《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成立专责委员会就旺角暴乱事件作出调查,正如很多发言议员指出一样,只会将旺角暴乱事件提升到一个政治舞台,掀起更多不必要的政治论述及争拗,包括把暴乱行为演绎成政府管治问题,却无助寻求解决方法。立法会的专责委员会并不是一个合适平台,亦无法聚焦解决有人无视法纪、罔顾人命安全的行为,以及社会现在面对的种种问题。

  在今日议案的发言中,有议员引述香港在一九六六年天星小轮加价事件,我认为今年年初一晚和初二清晨旺角暴乱事件,无论在规模、破坏及性质方面,都不能够与一九六六年的事件相提并论。

  我曾经翻阅文献,勾起了我小时候经历过这件事,一九六六年当年事件的导火线,是天星小轮加价,而加价的幅度是五仙。警方是在拘捕天星码头外绝食抗议的青年时,激起骚乱。当时的暴徒放火,抢掠商店,又向警署、消防局投石,事件持续了几天。虽然那时我仍幼小,但我还记得当时政府实施过戒严,晚上宵禁。当时政府当局不单止出动警察,还出动了英军,实施宵禁。事件中有一人死亡,很多人受伤,亦都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被捕的人数超过一千人。政府事后成立了调查委员会,调查事件的成因。一九六七年,香港经历了另一场暴动,时间相当长,但当时的政府并没有设立一个类似的调查委员会作出调查。

  从以上可见,一九六六年的骚乱远较今年的旺角暴动的规模大,而香港亦非每次遇上这一类事情都会成立调查委员会。50年前香港的资讯远不及现代发达,当时还没有互联网,想打电话亦很难,亦没有太多不同渠道让市民表达各种诉求,施政的透明度也与今日不可同日而语。主席,正如我在开场发言所说,暴徒被捕后会交由法庭审讯,届时控方须详细举证,被告也会辩护,公众自然可在审讯中知晓更多实情。在发言之中,议员有提到警方所拘捕的人士,其后有一部分经过律政司的指示及研究后,撤销了检控。在此我要指出,警务人员进行调查及拘捕这些执法工作,是警方的责任;刑事检控是律政司的责任;法院负责审讯,是法庭的责任。三项工作各司其职。所以,警方有合理的怀疑,拘捕涉嫌人士,不代表被拘捕的人士一定会成功被检控、入罪。

  主席,将旺角暴乱中暴徒蓄意妄顾法纪及人身安全的违法暴力问题归咎於政府的统治,或者等同於政治理念的表达,是会误导市民刑事犯法行为是可以合理化。作为保安局局长,我的职责是保障香港的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香港被誉为世界上最安全的城市之一,是多年来全港市民努力经营、得来不易的成果。我们没有本钱让这成果被蚕食。我们必须阻止暴力思维蔓延,共同努力使香港进一步向前迈进。

  我再次恳请各位议员反对黄毓民议员的议案。

  主席,我谨此陈辞。多谢主席。



2016年6月24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20时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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