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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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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六月二十四日)宣布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的两项任命。

  行政长官已再度委任陈唐芷青为积金局行政总监,任期由二零一六年七月一日开始,为期两年。

  财政司司长根据行政长官授予的权力,再度委任黄旭伦为积金局非执行董事,任期由二零一六年十月一日开始,为期两年。

  在宣布上述委任时,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说:「陈唐芷青女士自二零零四年起出任积金局行政总监,任内为积金局的发展制定策略和提供指导,对积金局履行其法定职能发挥了领导作用。我们期待陈女士继续对提高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制度的效率作出贡献,包括推行将促使强积金收费下调的『预设投资策略』。」

  陈家强续说:「自黄旭伦先生在二零一二年首次被委任为积金局非执行董事开始,他一直积极参与强积金制度的一些重要改革,包括推行在计划成员退休时可分期提取强积金累算权益的选择、及『预设投资策略』。而黄先生作为积金局指引制定委员会主席,领导了各项指引的草拟工作,以支持落实这些重要改革。我们有信心他会继续对积金局的工作作出贡献。」

  积金局是在一九九八年九月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成立的法定组织,负责规管和监察强积金制度。强积金制度在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实施,其目的是要协助就业人口储蓄以为退休作准备。截至二零一六年三月底,强积金计划有超过二百八十万名计划成员,总资产净值超过五千九百三十亿元。

  以下为二零一六年十月一日起生效的积金局成员名单:

主席
──
黄友嘉博士

非执行董事
─────
叶国谦
吕慧瑜
潘祖明博士
潘兆平
石礼谦
蔡永忠
黄国
黄旭伦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常任秘书长(财经事务)为候补成员)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劳工及福利局常任秘书长为候补成员)

执行董事
────
陈唐芷青(行政总监)
郑恩赐(机构事务总监)
罗盛梅(营运总监)
马诚信(规管及政策总监)
许慧仪(执行董事(监理))



2016年6月24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7时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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