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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就牛头角道四级火警会见传媒谈话全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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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黎处长你可不可以交代三位同事出事时,其实在火场是在哪一个位置发现他们?当时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会在第一日有同事殉职时,依然派同事进去?有这个必要吗?

消防处处长:我刚才已向大家解释了,就是在这座工业大厦发生的火警牵涉有二百多个这类迷你仓,而这些迷你仓是用铁皮围绕,有一度门,而当所有物件放在里面的话,如果它燃烧的话,我们不能够把它破开,把这些燃烧的杂物取出的话,这个火是不能救熄的,我们亦不可能用水去浸熄它,因为这样做是不可以真真正正做到灭火。

  现时我们派同事去进行这项灭火的工作,我可以告诉大家,消防处所有的同事是非常专业的,我们提供给他们的专业训练包括他们能够很适当地运用他们专业训练里面所学到的风险评估和怎样去应变一些突发事情。所以在这方面,我们的同事很努力地工作,最主要的目的就是我们要保障市民的生命及财产。我们努力地去灭火,最主要就是我们要做到我们的职责──我们要灭火救人。

记者:但相隔一天再有消防员殉职,究竟在指挥上面有没有吸取到教训,保护好前线的同事?有没有人需要为第二个消防员再殉职要负责而下台呢?即时下台?

消防处处长:我们所有的前线同事,无论他是什么职级,大家都是一条心,大家都会并肩作战去保护每一个同袍的安危,去履行我们的职责。在这方面,我们的同事,包括我们的指挥官,每作出一个部署,他们所要考虑的就是同事的安全。在这方面我们是不会有任何要同事冒一个牺牲的环境下去做,而且我可以对大家说,我们的同事个个表现都很专业。这件事件,刚才我也说过我们会成立一个调查小组,包括之前我们牺牲的那位同事,我本人、消防处,上下所有人对於在这次火警里面,我们牺牲了两位英勇的同事,我们是很伤心、很婉惜的。但是我们在伤心婉惜之余,我们都会竭力保障香港市民的生命财产,我们是不会因为出现这个问题,令我们不去履行我们的职责。但是,履行我们的职责,我可以对大家说,大家同事是一心的,我们都是以希望一起返工、一起放工的心去做这份工作。

记者:其实有没有人居住的呢?如果是为了一些杂物,你所说的风煤樽去牺牲两条消防员人命,是否值得呢?以及刚才行家都说,是何时决定转用救火的模式,要去到用力做爆破的工作?因为昨日全日都是用一个比较防御式?其实改变策略是否有问题?以及特首提到开了一个跨部门会议,是否存在更高层施压,叫你好急於地去救熄这场火?.

消防处处长:我希望在这里给你一个比较简单一点的解释──有关消防处进行灭火救援的策略。我们灭火救援的策略很简单地说,我们可以在外围工作,里面怎样烧我们不去理会它;另外一个做法,就是我们在外围射水,亦可以在里面在安全能够做到的环境之下进入火场的中心点扑救。这一个是我们会因应当时的环境去评估我们会怎样去做。我们可以用一个方法,我们亦可以同时用两个方法,这个就是我们在专业训练里面,我们所有的同事都能够做到。我们每做一个灭火救援的工作,我们只是会尽力去为保障市民的生命财产,我们不会去想其他,(不会去想)在这件事件里面我们会有这么大的风险而我们不去承担这个责任。

  我相信我很多同事都会同意我的看法,就是我们要履行我们的职责,我们要勇於面对困难。如果我们不勇於面对困难的话,我们怎样去保障市民的生命及财产呢?我们是否容许这座楼宇让它燃烧,烧到无法可以控制呢?不错,大家都知道,这座楼里面可能,是可能,我们现时都不能够确定,因为我们未知道里面是否真真正正没有人,我们是不知道的,所以我们不可假设这座楼里面完全没有人,所以我们任何的灭火策略,我们的目标是要扑灭火警,我们不是去看火警,我们要扑灭火警。所以我希望大家传媒朋友理解,我所有的同事,他们对工作是很有热诚的,是很有心去保障香港市民,他们不会,任何一个高层都不会希望牺牲我们同事的生命。

  我做了处长两年多,我今年(在消防处工作)37年,我面对最大的困难就是要向那些(殉职同事的)家属讲这件事,所以我希望大家明白,我们是不会做任何事令我们的同事去牺牲的。

记者:CY,想问问,是否召开跨部门会议后,其实第一次跨部门会议是否有施压的情况,令消防处要这样急於去扑灭?以及有一个说法,就是因为屋宇署今日去看过后发现有倒塌危险,或者有这样的危机存在,所以才逼到这么急要派「敢死队」进去,是否有这样的情况出现?

行政长官:就楼宇结构安全问题,我稍后再请屋宇署署长再讲一次,他刚才已经讲得很清楚。

  香港发生任何大型的灾难性事件,政府高层是有责任去统筹各个不同部门的工作,譬如在这件事情上有消防处的工作,有屋宇署的工作,还有民政事务总署的工作,这些统筹工作应该由政府高层去做。但政府高层不会作出一些任何的决定来取代我们专业部门,包括消防和屋宇部门的工作。

  政府高层的工性质是统筹,不是施压。请屋宇署署长再讲一次楼宇结构安全的问题。

屋宇署署长:今日我去视察的情况,主要是楼宇的外围和我可以到达的地方,包括在火场对下一层的二字楼的全层。除了那四条楼梯之外,其实我也尝试去到三楼事发的地点,是靠近牛头角道的一个位置,亦都稍为看到火场的情况。我们看到的地方,我们可以作到一个评估,可以提供给消防处的同事。至於我们不能进入的地方,我们主要倚靠消防同事汇报给我们听,里面发生的一些情况。我亦都将一些信息去传给消防的同事,特别留意某一些迹象。我们的同事会继续留守现场与消防处同事保持一个密切的联络。

(待续)



2016年6月24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3时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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