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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介绍所滥收求职者费用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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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联雇佣公司(金联)(位于粉岭)的持牌人因向一名求职者滥收费用而被劳工处检控,于今日(六月二十三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及被判罚款九千元。该公司亦应法庭指示即时将超收的费用退回有关求职者。

  劳工处职业介绍所事务科于去年十二月期间接获一名外籍家庭佣工(外佣)投诉,称被金联滥收佣金。经调查后,由于有足够证据显示该职业介绍所向该名外佣收取超出法例规定的金额作为介绍工作的服务费,劳工处遂对有关职业介绍所提出捡控。根据法例,除订明佣金外,职业介绍所不得向求职者收取任何形式的酬劳或费用。现时的订明佣金最高为求职者觅得职位后所赚取的首月工资的百分之十。

  劳工处发言人表示:「对于被滥收佣金的外佣愿意提出举报及出任控方证人,本处表示欢迎。劳工处不会容忍任何职业介绍所滥收求职者佣金。在收到有关投诉后,定会立即展开调查。任何怀疑被职业介绍所滥收费用的求职者应尽快向职业介绍所事务科提出举报及出任控方证人。」

  金联是今年第四间因违反《雇佣条例》第XII部而被定罪的职业介绍所,另外三间为万诚家佣代理中心有限公司(位于荃湾)、家盈雇佣中心(位于长沙湾)及以诺雇佣(位于湾仔),早前因向求职者滥收费用或无牌经营而分别被定罪。

  劳工处提醒职业介绍所的经营者要时刻依法经营,否则可被检控,其牌照亦可被吊销。

  有关职业介绍所无牌经营或滥收费用的投诉或查询,请致电二一一五 三六六七或亲身前往九龙旺角道1号旺角道壹号商业中心九楼九○六室,与劳工处职业介绍所事务科联络。



2016年6月23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7时1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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