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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二题:公共租住房屋单位的晾衣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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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六月二十二日)立法会会议上陈志全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教授的书面答覆:

问题:

  房屋署(房署)正进行计划,为162个公共租住屋恏(公屋)出租单位的住户免费安装晾衣架,以取代插筒式晾衣装置。当局在今年四月二十七日回覆本会议员的质询时表示,已有18个屋恏完成更换晾衣装置工程(更换工程),另有31个屋恏正在进行该项工程,整项计划预计於二○一七年完成。据报,有公屋居民不满新晾衣架的设计,指新晾衣架面积细小(只有约六张A4纸张大小),而晾衣架左右两端被窗框遮挡,以致晾衣架只有六成面积可用,加上尼龙绳的间距狭窄,结果是晾衣架最多只能晾到四件厚衫。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更换工程的最新进度,包括(i)已完成工程、(ii)正进行工程、(iii)未进行工程但已批出工程合约,以及(iv)仍未就工程进行招标的屋恏名称(以表列出),以及当中获批出合约的承办商名称;

(二)在决定进行更换工程前,房署有否谘询公屋居民,以了解他们的实际需要,并在设计新晾衣架时配合不同屋恏的外墙空间,以及从居民角度出发,提供最实用的新设计;若有谘询,以表列出房署曾进行谘询的屋恏名称、每个该等屋恏有多少名居民和哪些居民组织(如有)获谘询,以及有关谘询活动的举行日期;

(三)房署至今接获多少宗关於晾衣架设计的投诉、已就多少宗投诉作出跟进,以及跟进工作的详情为何;及

(四)房署会否暂停进行更换工程,以便就晾衣架的设计(重新)谘询公屋居民,并按谘询结果改善晾衣架的设计后,才恢复进行余下的工程?

答覆:

主席:

  正如我於今年四月二十七日书面答覆梁美芬议员提问时指出,在资源及楼宇结构许可下,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会采取措施,改良现有公屋单位,以改善公屋住户的居住环境。就此,房委会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於二○一四年二月通过,免费为辖下公共租住屋恏出租单位及租者置其屋计划屋恏未出售的出租单位安装晾衣架,以取代插筒式晾衣装置。有关计划共涉及162个屋恏

  我现就陈志全议员提问的四个部分答覆如下:

(一)截至今年五月底,已有23个屋恏完成更换晾衣装置工程,详情见附件一。

  另有33个屋恏正在进行更换晾衣装置工程,预计於今年内完工,详情见附件二。

  同时,房委会已就104个屋恏的更换晾衣装置工程批出合约,承办商现正积极筹备动工,预计将於明年完工,详情见附件三。

  余下的鸭昪恏及富山恏,由於将会进行屋恏粉饰计划工程,该两个屋恏的更换晾衣装置工程会与大厦外墙油色工程一并进行,到时两项工程可共用吊船,以减少工程支出及对居民的滋扰。两个屋恏的粉饰计划工程将於今年年中进行招标,并预计於明年内完工。

  按现时进度,房屋署预计可按原定计划,於明年内完成整个更换晾衣装置计划。

(二)房屋署理解部分屋恏居民对晾衣架的款式设计有不同意见,但为了尽量利用现有外墙可供晒晾的地方,减低日后维修保养对居民的滋扰,以及确保屋恏大厦的整洁外观,房委会会按照楼宇的类型,在符合《建筑物(小型工程)规例》的原则下,按各屋恏实际情况、现场环境和空间限制,安装最合适且晒晾面积最大的晾衣架。

  在工程展开前,房屋署会在相关的屋恏管理谘询委员会会议简介晾衣架的设计,收集对更换晾衣架工程的意见。同时,房屋署会按实际情况,作出适当调整及跟进。截至目前为止,房屋署已在82个屋恏完成相关谘询。另外,若有租户不同意更换其晾衣装置,房屋署不会强逼其进行有关工程。

(三)当收到居民对晾衣架的投诉,房屋署会透过屋恏管理办事处,向居民详细解释并会作出适当跟进。房屋署并没有备存屋恏居民对晾衣架设计投诉的统计数字。

(四)房屋署明白个别居民对晾衣架的关注,但新晾衣架的设计受现有屋恏楼宇设计的局限,以及须符合《建筑物(小型工程)规例》及使用安全的要求。房屋署正在落实执行房委会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的决定,免费为公共租住屋恏出租单位及租者置其屋计划屋恏未出售的出租单位安装晾衣架,以取代插筒式晾衣装置。过程中会听取公屋居民及各持份者的意见,并积极研究其他优化设施,例如考虑加设额外的晾衣设施,供居民使用,为他们建造一个安全及可持续发展的居住环境。



2016年6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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