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创新及科技局局长出席立法会工商事务委员会会议简介「创科创投基金」(只有中文)
******************************

  以下是创新及科技局局长杨伟雄今日(六月二十一日)出席立法会工商事务委员会会议简介「创科创投基金」的开场发言:

主席:

  为创科初创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生态环境,是成功推动创新及科技的关键。除了在软硬件等多方面提供支援外,充足的资金更是不可或缺。初创企业在成立初期,需要足够资金进行研发及抢占市场。虽然香港已有不少天使投资者和风险投资基金,但他们大多数眼香港以外的初创企业以作投资,而且主要是提供前种子期至种子期的融资,相对上局限了香港初创企业的发展机会和速度。

  因此,我们在成立创新及科技局之初,已表明要推出新措施,以鼓励天使投资者和风险投资基金在香港创科方面作更多的投资。我们现在建议设立20亿元的「创科创投基金」,以刺激这些机构投资者对本地创科初创企业作更大的投资。

  政府会根据《公司条例》注册成立一间公司,以执行创科创投基金的监察及行政工作。我们亦会组成谘询委员会,就伙伴风险投资基金的甄选及创科创投基金的运作,提供策略性的意见。在投资操作上,政府将会是被动投资者,由伙伴风险投资基金负责拣选投资对象并对其进行尽职审查。风险投资基金须按协议邀请政府与其同时投资於合资格的初创企业,但政府有权拒绝投资於不符合政府政策的项目,譬如某些在香港可能违法的业务。

  政府在个别投资交易中的投资总额必须不多於投资对象在有关交易中所要求投资总额的百分之四十,上限为3,000万港元。政府於个别初创企业的投资累计总额会以5,000万港元为上限。其他主要的概括条款已详列於文件中的第14段,供议员参阅。

  我想强调,政府设立这基金的目的并非要为政府带来金钱的回报,而是要吸引更多私人资金投放於香港的创科初创企业,以鼓励更多科技公司在香港成立,从而为香港青年创造更多高增值工作。长远而言,我们希望海外风险投资基金会更加重视香港市场,从而在香港建立一个具有活力及能够持续发展的风险投资生态系统。

  我希望议员会支持政府踏出这重要的一步,并就建议的管理体制安排及框架提出宝贵意见。多谢主席!



2016年6月21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5时55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