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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六题:提供空间以利便商户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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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何俊贤议员的提问和民政事务局局长刘江华的书面答覆:

问题:

  目前,执法人员可根据《简易程序治罪条例》(第228章)第4A条,对在公众地方造成阻碍(阻街)的人士以传票方式提出检控。在《2016年定额罚款(公众地方洁净罪行)(修订)条例》(2016年第4号条例)的有关修订於本年九月二十四日开始实施后,执法人员亦可向上述违例人士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有市民担心,若当局严厉执法,不少商户或会经营困难甚至倒闭,有关地区亦会失去特色。因此,他们认为政府应改善有关地区的规划,并在解决商户阻街问题及维持小商户经营空间两者之中取得平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会否考虑尽快并於上述法例修订实施前,谘询各持份者对下述建议的意见:在指定的日子(例如情人节、岁晚),以及在不会对道路使用者造成危险的前提下,酌情准许旺角花墟(花墟)的花卉零售商户使用店铺外的地方摆放花卉,并禁止车辆通行以便划设行人及花卉集散临时专区,以维持及增加该处的特色;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鉴於政府於本年三月表示,有关的执法部门已手就实施上述法例修订制订执法指引,以期避免执法人员与商户发生不必要的冲突,以及会对该等修订在实施前进行宣传,有关的详情及工作进展为何;

(三)鉴於在二○一五年,本地出产的鲜花占消耗量约27%,政府会否考虑於花墟附近或其他地点设置本地花卉批发市场,为批发花卉活动提供足够的空间,以及创造具特色的新景点;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四)当局会否考虑拨出人流较旺的闲置空间(例如天桥底或街道角落),供负担不起高昂租金的补鞋匠、钟表修理匠、磨刀匠和锁匠等有特色小商户设置店铺;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五)鉴於花墟及其他类似地区的商户向本人反映,当局早年扩阔该等地区的街道,以致其店铺的经营空间缩小,该等商户被迫把花卉及货物摆放於店外造成阻街,当局会否重新规划该等地区,以平衡商户及道路使用者的需要?

答覆:

主席:

  为加强处理店铺阻街,政府在二○一四年进行了为期四个月的公众谘询。期间收到共一千一百多份书面意见,大部分均支持政府透过多管齐下的策略应对此问题,其中包括引入定额罚款制度,作为一项额外的执法工具处理店铺阻街。其后,《2016年定额罚款(公众地方洁净罪行)(修订)条例》(条例)已於二○一六年三月二十四日刊登宪报。为了预留时间让业内人士和其他持份者作出所需准备,政府已於条例内订明定额罚款制度将於条例刊宪当日起计六个月届满时正式实施,即二○一六年九月二十四日起。就问题各部分,我现回覆如下:

(一)及(三)一般而言,若店铺扩展营业范围至店铺以外可为当区增添姿采和营造独特的地区特色,又不会对行人和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阻碍及危险,经相关政府部门和区议会及/或地区管理委员会审慎考虑,与商户达成共识,并在店铺经营者能自律遵守的大前提下,个别地点可获考虑列为「酌情容许范围」。

  以旺角花墟为例,该处为花卉批发和零售的主要集散地,是香港一个景点和消闲好去处,因而已获列入现行「酌情容许范围」地点之一。多年来,政府一直与花墟的商户和代表他们的商会保持沟通,以期在方便营商之余亦同时尽量减少对附近居民可能造成的滋扰。在此,政府多谢商户的合作,亦期望他们能够继续配合「酌情容许范围」安排,保持自律,与市民及政府携手维护花墟的特色环境以及街道畅通。

  此外,政府一直透过香港旅游发展局(旅发局),利用不同途径例如该局网页、流动应用程式、旅游指南、旅客谘询中心及旅游热线等,向旅客推介包括花墟在内的多个特色市集。倘日后有其他花卉批发市场发展成具旅游特色的热点,旅发局会与业界及相关团体研究,将其纳入推广当中。

(二)为推行定额罚款制度作准备,食物环境徖生署(食环署)已拟订执法指引及开始培训前线人员,以助他们在现场按实际情况,采用最适合的执法工具,包括定额罚款通知书。食环署会配合民政事务总署,在地区层面推行教育及宣传工作,例如派发宣传单张等。

  警务处亦正制订相关执法指引,并会为前线人员举行简介会,确保人员清楚了解新的制度,以便在跨部门行动中向其他部门提供所需协助。

  而为了预留时间让业内人士及其他持份者作出所需准备,并宣传新设的定额罚款制度,政府在条例刊宪后至定额罚款制度正式实施期间会推动相关的宣传及公众教育工作。其中,民政事务总署已透过政府宣传短片和声带及海报等途径推出新一轮宣传活动。各区民政处亦会与区议会合作,在地区进行宣传活动,如派发单张、小册子和劝喻信等。
  
(四)食环署现正跟进向具怀旧本土文化特色的已登记无牌街头工匠(包括补鞋匠、钟表修理匠、锁匠、磨刀匠、线面师和代书人等)的发牌事宜。在获得区议会支持及其他部门批准后,食环署会考虑在原址或其他适合辟设固定摊位的地点发牌,让已登记的工匠申请固定摊位(工匠)小贩牌照,以便他们在获签发牌照后,可在适合地点合法地继续经营。食环署正准备短期内将个案提交相关区议会征询意见。

(五)《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规划标准》)订明政府按照人口及其他因素厘定各类土地用途、社区设施和基础设施规模、位置及地盘规定的一般准则。《规划标准》由规划署统筹编制,政府各相关决策局及部门会因应其负责的政策范畴及发展需要,适时制定、检讨及更新相关的《规划标准》。



2016年6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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