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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九题:私人游乐场地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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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六月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范国威议员的提问和民政事务局局长刘江华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曾以免地价或以象征式地价把若干幅土地租予私人体育会所(会所),以发展体育康乐设施供会员使用,而该等作体育康乐用途的契约,一般称为私人游乐场地契约(私契)。本人多次接获市民投诉,指部分承租人把会所设施作牟利用途,涉嫌违反私契条款。另一方面,民政事务局在二○一四年六月成立了跨部门工作小组,检讨私契政策。工作小组预计会在今年完成检讨工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目前以私契批出的土地的资料,包括(i)承租人名称、(ii)会所地址、(iii)私契订明用途、(iv)土地面积,以及(v)私契届满日期;

(二)过去五年,每年当局(i)接获承租人进行商业活动或把会所设施分租,因此涉嫌违反私契所订用途限制(违契)的投诉宗数、(ii)主动巡查会所时发现怀疑有违契情况的个案宗数,以及(iii)证实有违契情况的个案宗数分别为何;

(三)当局跟进证实违契个案的详情及程序为何;现时的私契一般有否条文赋权政府惩罚违契承租人,例如征收土地补价及收回土地;及

(四)有否评估上述工作小组能否如期完成检讨,以及当局会否就检讨报告的建议进行公众谘询?

答覆:

主席:

  非牟利团体获得政府以免收地价或象征式地价,按私人游乐场地契约(契约)拨地发展体育康乐设施和相关服务,这做法由来已久。现时共有69份契约,承租人包括私人体育会、制服团体、社福机构、体育总会、地区体育会及公务员团体。

  为鼓励承租人进一步配合政府体育发展政策的主要目标(即在社区推动体育、推动精英体育发展和促进香港作为国际体坛盛事中心),我们已要求承租人进一步开放契约土地上的体育设施予外界团体(包括学校、非政府机构、体育总会及制服团体)使用。我们现时透过承租人提交的季度报告及年度巡查,监察契约用地上体育设施的使用情况。我们亦加强宣传工作,包括於民政事务局网站提供契约用地上「开放设施计划」的详细资料,及每年最少一次在报章刊登广告,宣传在契约用地上有体育设施可供外界团体使用。

  综合地政总署提供的资料,我现就问题的四个部分答覆如下:

(一)以契约批出的土地资料,包括承租人名称、地址、土地面积及约满日期均载於附表。至於订明用途,契约的条款均订明契约用地只可用作获批的康乐及指定用途,而不得使用契约用地作其他用途(例如商业活动或分租)。公众人士均可透过土地注册处查阅此等契约的资料。

(二)在过去五年,地政总署透过处理投诉或主动巡查而发现涉嫌违反用途限制的个案共51宗(涉及28份契约)。截至二○一六年五月,12宗个案经调查后证实并无违反地契条款;26宗个案的承租人已纠正违契事项;两宗个案的承租人正在进行纠正违契的事项;一宗个案的契约不再续约;余下十宗正在调查中。

(三)土地契约(地契)是政府与土地业权人签定的私人契约,土地业权人须确保土地的使用符合相关地契条款。地政总署在调查过程中会按需要征询法律及/或相关政策局的意见,如确定有违反地契条款的情况,地政总署会采取适当的执行契约条款行动,包括向业权人发出警告信,要求纠正违契事项。若业权人於限期内未有作出纠正,地政总署会按需要采取进一步的执行契约条款行动,包括在适当情况下重收土地。

(四)政府的跨部门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发展局、地政总署及其他相关决策局和部门的代表,正在进行全面的契约政策检讨。按照现时进度,我们预计可在二○一六年完成检讨,随后向立法会民政事务委员会汇报,并会就检讨结果谘询公众及持份者。



2016年6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2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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