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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选举活动建议指引公众谘询展开(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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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选举管理委员会发出:

  选举管理委员会(选管会)今日(六月十三日)公布行政长官选举活动建议指引作公众谘询。

  选管会主席冯骅法官今日在记者会上说:「二零一七年行政长官选举於明年三月二十六日举行,选管会已为这次选举制定新的建议指引,由今日起谘询市民意见,为期十四日,至六月二十六日为止。」

  他说:「这套建议指引是以现行的指引为基础,再作出适当修改,以反映相关选举法例的最新修订。」

  「此外,建议指引亦就部分章节提供进一步说明,以便更易理解,而当中大部分的修订目的在使各项选举活动指引看齐,於去年公布的区议会选举活动指引,以及月前公布的立法会选举活动建议指引和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选举活动建议指引亦已作出类似修订。」

  根据《选举开支最高限额(行政长官选举)规例》,选举开支限额已修订,由一千三百万元增至一千五百七十万元。

  建议指引亦修订了选举程序的一些技术细节,以划一行政长官选举与其他公共选举的选举安排。

  就网上发布选举广告方面,建议指引提醒候选人及网民选举广告的法定定义十分广泛,可涵盖任何意图为促使或阻碍一名或多名候选人在选举中当选而以任何形式公开发布的物料和信息。因此,所有为促使某候选人当选或阻碍其他候选人当选而透过互联网(例如网站、社交网络等)公开发布的信息,都符合选举广告的法定定义。

  冯骅法官表示:「这个法定定义一直存在,并非选管会新订的规定。然而,若市民纯粹为了发表个人意见而在互联网分享或转发候选人的竞选宣传,而没有促使或阻碍任何候选人当选的意图,则有关分享或转发通常不会被理解为发布选举广告。」

  建议指引在其他章节的修订,包括提醒候选人须采取措施保障选民的私隐和传媒应公平和平等对待所有候选人,以及更新票站调查的申请程序及优化措施等。

  市民可於谘询期结束前,将书面意见邮寄至湾仔港湾道二十五号海港中心十楼选管会秘书处,亦可透过传真(2511 1682)或电邮(eacenq@reo.gov.hk)递交。逾期递交的意见将不获考虑。

  选管会六月十六日(星期四)晚上七时三十分至九时在香港憃鱼涌基利路一号憃鱼涌社区会堂举行公众谘询大会,欢迎市民出席发表意见。

  建议指引可於选管会网站(www.eac.gov.hk)下载,或於选举事务处及各区民政谘询中心索取。

  如有查询,可致电2891 1001。



2016年6月13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9时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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