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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处回应传媒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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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传媒有关「意外康复关怀会」在其宣传资料上使用劳工处的名称和标志的查询,劳工处发言人今日(六月六日)回应如下:

  劳工处对有关事件十分关注。

  劳工处的名称和标志,其知识产权属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所拥有。劳工处并无授权「意外康复关怀会」在其宣传资料上使用本处的名称和标志。有关机构亦没有向本处提出使用本处名称和标志的申请。劳工处希望藉此机会作出澄清,有关机构的任何业务,与劳工处没有关连。

  有关机构在宣传其业务的资料上使用劳工处的名称和标志,有可能令市民产生误会。本处就此已即时采取行动,要求有关机构须立即将劳工处的名称和标志从其所有宣传单张及网站中移除,以及停止任何未经授权的行为。



2016年6月6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9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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