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立法会将继续审议《2015年截取通讯及监察(修订)条例草案》各项修正案
******************************

下稿代立法会秘书处发出:

  立法会星期三(六月八日)上午十一时在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厅举行会议。在会议上,议员将继续审议《2015年截取通讯及监察(修订)条例草案》各项修正案。

  议员亦将恢复二读辩论《2016年税务(修订)条例草案》。法案若获得议员支持及通过二读,将会进入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并进行三读。

  政府议案方面,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将根据《道路交通条例》动议一项拟议决议案,议决将已藉二○一一年第54号法律公告延展至二○一六年六月二十日的、及《公共小巴(数目限定)公告》指明的可获登记为公共小巴的车辆数目的限制的有效期,再延展至二○二一年六月二十日。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亦将根据《公共巴士服务条例》分别动议两项拟议决议案。第一项拟议决议案议决于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根据《公共巴士服务条例》批予城巴有限公司的、以二○一五年第7692号政府公告于宪报刊登的专营权,在其整段有效期内,不受该条例第27、28、29及31条的规限。第二项拟议决议案议决于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根据《公共巴士服务条例》批予新大屿山巴士(1973)有限公司的、以二○一五年第7693号政府公告于宪报刊登的专营权,在其整段有效期内,不受该条例第27、28、29及31条的规限。

  保安局局长将根据《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分别动议两项拟议决议案。第一项拟议决议案议决批准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于二○一六年二月十六日作出的《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瑞典)令》。第二项拟议决议案议决批准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于二○一六年二月十六日作出的《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阿根廷)令》。

  此外,民政事务局局长将根据《刑事诉讼程序条例》动议一项拟议决议案,议决批准刑事诉讼程序规则委员会于二○一六年五月四日订立的《2016年刑事案件法律援助(修订)规则》。

  议员法案方面,议员将恢复二读辩论《2014年香港九龙塘基督教中华宣道会法团(修订)条例草案》。法案若获得议员支持及通过二读,将会进入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并进行三读。

  《交通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合并)条例草案》亦将会提交立法会作首读和二读。有关的二读辩论将会中止待续。

  议员议案方面,谢伟铨、黄国健、梁继昌、陈鉴林和张宇人将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第34(4)条各动议一项拟议决议案。由谢伟铨动议的拟议决议案,议决将二○一六年五月十一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2016年废物处置(建筑废物处置收费)规例(修订附表)公告》的修订期限延展至二○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的会议。

  由黄国健动议的拟议决议案,议决将二○一六年五月十一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2016年商船(安全)(遇险讯号及避碰)(修订)规例》、《2016年商船(安全)(运载货物)(修订)规例》、《商船(安全)(〈国际海运固体散装货物规则〉)规例》和《2016年商船(安全)(高速船)(修订)规例》的修订期限延展至二○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的会议。

  由梁继昌动议的拟议决议案,议决将二○一六年五月十八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税务(关于收入税项的双重课税宽免和防止逃税)(罗马尼亚)令》和《税务(关于收入税项的双重课税宽免和防止逃税)(俄罗斯联邦)令》的修订期限延展至二○一六年七月六日的会议。

  由陈鉴林动议的拟议决议案,议决将二○一六年五月十八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2016年道路交通(泊车)(认可卡)(修订)公告》的修订期限延展至二○一六年七月六日的会议。

  由张宇人动议的拟议决议案,议决将二○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2016年公众卫生(动物及禽鸟)(动物售卖商)(修订)规例》和《2016年公职指明(修订)公告》的修订期限延展至二○一六年七月十三日的会议。

  梁君彦将根据《议事规则》第49E(2)条分别动议两项议案。第一项议案的内容为:「本会察悉于二○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提交省览有关《普查及统计(2016年人口普查)令》和《指明牌照分配排放限额第五份技术备忘录》的内务委员会第8/15-16号报告」。第二项议案的内容为:「本会察悉于二○一六年一月六日提交省览有关《2015年立法会条例(修订附表5)令》和《2015年选举开支最高限额(立法会选举)(修订)规例》的内务委员会第9/15-16号报告」。

  黄毓民将根据《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分别动议两项议案。第一项议案的内容为:「本会委任一个专责委员会,以调查二○一六年二月八日晚上至二月九日清晨的旺角警民冲突造成多人受伤的事件及其他相关事宜;而该委员会在执行其职务时获授权根据《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第382章)第9(2)条行使该条例第9(1)条所赋予的权力」。第二项议案的内容为:「本会委任一个专责委员会,调查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七日晚上至三月二十八日凌晨行政长官梁振英的家人涉嫌违反机场安全检查的事件及其他相关事宜;而该委员会在执行其职务时获授权根据《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第382章)第9(2)条行使该条例第9(1)条所赋予的权力」。

  张宇人将提出一项有关积极研究成立中产事务委员会的议案,内容为:「本会要求政府积极研究成立中产事务委员会。」

  易志明、单仲偕、张华峰、郭家麒和李慧琼将分别就张宇人的议案提出修正案。

  姚思荣亦将提出一项有关重塑香港旅游业形象的议案,内容为:「根据二○一五年十一月政府公布的《二零一五年第三季经济报告》,访港旅游业在二○一五年第三季进一步放缓,整体访港旅客人次较去年同期下跌6.4%,是自二○○九年第三季以来首次录得跌幅;报告亦指出,旅游服务输出(涵盖旅客在购物、餐饮、住宿及娱乐等方面的消费)第三季实质下跌5.6%,而酒店实际平均房租亦较去年同期下跌13.1%;由于旅客购物消费占零售业销货价值相当比重(在二○一四年约占42%),在访港旅游业进一步放缓下,本港今年零售业总销货价值已连续下跌七个月,是过去六年最长跌势;这情况亦将会进一步影响香港的经济和就业;就此,本会促请政府认真检讨访港旅客人次下跌的原因,并制订相应措施和增拨资源,以重塑旅游业的正面形象,避免访港旅客人次持续下跌,以致影响香港的经济发展。」

  邓家彪、潘兆平、范国威、谢伟俊、陈克勤、莫乃光、单仲偕、林健锋和张超雄将分别就姚思荣的议案提出修正案。
 
  毛孟静将根据《议事规则》第16(4)条动议一项立法会休会待续议案,内容为:「本会现即休会待续,以就下述事项进行辩论:铜锣湾书店股东及主管相继『被失踪』事件。」

  另外,黄毓民将根据《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第382章)第7条及立法会《议事规则》第90条,请求立法会给予特别许可就立法会会议程序提供证据。

  在会议上,议员会就不同政策范畴向政府提出22项质询,其中六项要求当局作口头答覆。

  公众人士可透过立法会网页(www.legco.gov.hk)索取上述会议的议程。谨请注意,有关的议程可能会作出修订,请参阅立法会网页内关于是次会议议程的最新情况。

  欢迎市民在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厅公众席旁听会议;如欲预留座位旁听会议,可在办公时间内致电3919 3399。市民亦可透过立法会网页的「网上广播」系统,即场收看或收听会议。



2016年6月6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9时45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