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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六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视察香港期间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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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家洛议员的提问和保安局局长黎栋国的书面答覆:

问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委员长)於上月十七至十九日访港,出席「一带一路高峰论坛」及相关活动。为确保委员长及与会的其他国家政要的人身安全,警方出动了大量警力,而运输署亦作出了特别交通安排。有市民向本人投诉,有关安排涉及临时封闭多条道路和行人设施,令他们的日常生活大受影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在委员长访港期间临时封闭道路路段或行车线的详情,包括(i)所涉道路的名称、(ii)有关道路路段或行车线的数目、(iii)封闭的日期、时间和总时数,以及(iv)估计受影响的车辆数目(按道路名称及路段以表列出);

(二)在委员长访港期间全面或局部封闭的行人设施(例如行人过路处、行人天桥及行人隧道)的详情,包括(i)行人设施的位置、(ii)封闭的日期、时间和总时数,以及(iii)估计受影响的行人数目;当局在封闭行人设施前,有否公布有关安排和通知附近楼宇的管理人员;若有,详情是什么;若没有,原因是什么;

(三)鉴於据报委员长的车队曾在违反道路标记及交通标志的情况下行车,包括逆线行车及未有按照交通灯号停车,该等行车情况是否属特别交通安排的一部分;若然,详情是什么,包括(i)违例行车的次数和(ii)有关的原因,以及(iii)所涉道路名称及路段;及

(四)在委员长访港期间,每天有多少名警务人员执行与委员长访港有关的职务,并按他们的所属(i)总区、(iii)行动部门、(iii)职级及(iv)具体职责以表列出分项数字?

答覆:

主席:

  就陈家洛议员的提问,政府综合回覆如下:

  每当有国家领导人或外国政要到港,警方都有责任采取适当的保安措施,以确保他们的人身安全,并使其出席的会议及其他活动能安全和有秩序地进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张德江在五月十七至十九日视察香港期间的安排亦不例外。就此,警方根据国际、内地及周边地区的形势、本港情况、情报及受保护的政要及其参与的活动等因素进行了全面及专业的风险评估,并采取适当反恐保安措施及部署。

  张委员长在港期间下榻湾仔北一酒店,并出席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举办的「一带一路高峰论坛」,及到香港科学园、将军澳和秀茂坪出席其他活动。期间警方一直提供适当及所需的保护,包括个人及交通方面的护送工作。警方根据有关的风险评估及当时的实际情况在保安车队途经的路段实施临时交通改道和间歇性交通管制,以及在附近的行人通道及过路设施作出短暂的人流管制。警方在采取有关保安措施时,除致力确保受保护者的安全外,亦已尽量减少对市民的影响。

  行动期间,警方已调配人员在现场向行人或道路使用者作出指示及协助。在不泄露保安行动机密性的原则下,警方已派遣警民关系组人员与相关地区的团体、商户或单位作沟通,解释保安行动期间采取的特别安排,以尽量减少可能带来的影响。

  警方只在有保安需要时,才会间歇性实施必要的短暂交通及人流管制措施。警方在采取是次保安措施及部署之前,於五月十五日举行了新闻发布会,公布有关在湾仔北一带设立保安区的安排,当中包括由五月十八日零时零分至当晚午夜十二时封闭会议道以北的会议展览中心半岛。另外,为配合五月十八日於快活谷马场举行的赛马活动,警方亦在铜锣湾和跑马地一带实施交通改道安排。

  今次保安措施及部署主要由警队行动处、刑事及保安处和其他支援单位执行。实际的保安部署等资料属行动细节,披露具体详情可能会让犯罪分子得悉警队的行动策略和细节以及影响警队的执法能力,故此不宜透露。



2016年6月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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