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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今日(六月一日)宣布,二○一六一七学年「内地大学升学资助计划」(资助计划)由今日起至二○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接受合资格香港学生申请。此外,计划将扩展至资助於一百五十五所指定内地院校修读学士学位课程并有经济需要的香港学生。
政府於二○一四年七月推出资助计划,资助有经济需要并已通过「内地部分高校免试招收香港学生计划」(免试收生计划)到内地修读学士学位课程的香港学生。每名通过入息审查的学生可视乎需要获每年港币15,000元的全额资助,或7,500元的半额资助。根据原先的计划,资助计划由二○一四/一五学年起惠及三届的学生,政府其后会检讨计划的成效。
教育局发言人说:「自资助计划推行以来,我们不时收到家长及学生要求扩大资助计划的范围,以涵盖更多於内地院校修读学士学位课程并有经济需要的香港学生,包括通过免试收生计划以外途径入读内地院校学士学位课程,以及在资助计划推出前已开始并仍然於相关院校修读有关课程的香港学生。我们亦从国家教育部得悉,近年每年约有三千名香港学生通过不同途径入读内地院校第一年学士学位课程,当中部分通过免试收生计划获录取,但亦有不少学生透过其他途径获得录取。」
「为了向更多有经济需要的学生提供适切的支援,以及确保他们不会因经济困难而无法获得专上教育的机会,政府已提前检讨如何扩大资助计划的范围,并将会由二○一六一七学年起推出优化资助计划的措施。」
由二○一六一七学年起,资助计划将扩展至资助於一百五十五所指定内地院校修读学士学位课程并有经济需要的香港学生,不论他们是透过哪种途径入读有关院校也可受惠。该一百五十五所内地院校除了包括於二○一六一七学年参与免试收生计划的八十四所院校,亦包括七十一所并无参与免试收生计划但已列入内地当局「九八五工程」及或「二一一工程」的院校。
教育局发言人续说:「换言之,资助计划不再限於通过免试收生计划入读内地院校的香港学生。在香港接受及完成高中教育的香港学生,包括修读本地或非本地课程的学生、非华语学生、在资助计划推出前已开始於内地修读学士学位课程的学生,以及将在二○一六一七学年推出为期两年的试验计划下升读华侨大学开办的衔接学位课程的香港副学位毕业生等,只要入读指定的一百五十五所内地院校学士学位课程并於二○一六一七学年於相关内地院校修读有关课程,均符合资格於该学年申请资助。」
「资助计划预期可惠及绝大多数到内地修读学士学位课程并有经济需要的香港学生。」
有关资助计划的详情及申请表格已上载教育局网页(www.edb.gov.hk/musss16),符合申请资格的学生可於七月三十一日或之前(适用於二○一六一七学年以前已入读指定内地院校的学生)或八月三十一日或之前(适用於二○一六一七学年首年入读指定内地院校的学生),把填妥的申请表格以邮寄方式递交教育局。教育局将於二○一七年第一季或之前通知个别申请人其申请结果。
完
2016年6月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3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