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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因欠薪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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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ntegra-IT Hong Kong Limited因违反《雇佣条例》有关支付工资的规定,公司的有关负责人被劳工处检控,今日(五月二十六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被判社会服务令150小时。   

  上述公司没有按《雇佣条例》规定,在工资期届满及雇佣合约终止后七天内支付工资予三名雇员,涉及款额约为九十七万元。

  该公司没有按法定期限支付工资的罪行,是在该名有关负责人的同意、纵容或归因於他的疏忽下犯有的,故该名有关负责人被法庭裁定罪名成立。

  劳工处发言人说:「有关裁决向所有雇主及公司负责人发出强烈信息,他们有责任遵从《雇佣条例》发放工资给雇员。」

  发言人续说:「劳工处不会容忍上述违法行为,并会严厉执法,竭力保障雇员的法定权益。」



2016年5月26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5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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