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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签署《2016年香港教育学院(修订)条例草案》(附图/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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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长官梁振英今日(五月二十六日)在行政长官办公室举行的仪式上,签署《2016年香港教育学院(修订)条例草案》。

  《2016年香港教育学院(修订)条例草案》在五月十九日获立法会三读并予以通过。立法会通过的法案,须经行政长官签署和透过刊宪公布,方能生效。

  香港教育学院将在明日(五月二十七日)更名为香港教育大学。该校将成为香港第十所大学及第八所公帑资助大学。



2016年5月26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2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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