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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急切质询三题:立即进行评估及采取措施以确保中小学内已绿化建筑物屋顶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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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二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叶建源议员根据《议事规则》第24(4)条提出的急切质询及教育局局长吴克俭的答覆:

问题:

  本月二十日,香港城市大学陈大河综合会堂的整个屋顶突然塌下,导致三人轻伤。犹幸会堂在当时没有活动正在进行,否则该意外可能酿成重大伤亡。据悉,意外成因可能与屋顶上铺设植被令屋顶不胜负荷有关。教育局局长表示,将去信全港中小学,要求学校检视校内绿化工程的安全事宜。据报有不少学校获环境及自然保育基金资助进行了绿化天台工程,令人担心有关的建筑物屋顶会否随时倒塌,危及教职员及学生的生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当局会否立即评估目前各间中小学校舍内建筑物的已绿化屋顶,是否有随时倒塌的危险,并且采取即时的实质措施(例如替全港中小学的屋顶绿化工程,进行全面的安全覆检计划),协助该等学校消除有关危险,以释除市民对学校环境安全的疑虑;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教育局非常重视设置了绿化天台的校舍安全。据建筑署的资料,全港有四十五间由建筑署负责兴建的学校校舍,其绿化设施(包括绿化天台装置)为新建校舍的原有设施,相关的设计在建校工程审批阶段已一并考虑,绿化工程安排符合安全要求。至於校舍落成后再进行绿化天台装置的学校,据本局纪录显示,现有六十六间经教育局批准的项目,其中六十二间是透过申请环境及自然保育基金在学校展开绿化装置,另外的四间则是自行筹集资金进行有关的工程项目。就现有校舍进行天台绿化工程,校方须按既定程序提出申请及兴建,我会就有关安排,逐一简单说明。

  当学校规划绿化天台工程时,如当中涉及影响校舍的结构,须根据《教育规例》向本局提交申请。如学校在绿化天台进行教学活动,亦须按《教育规例》就天台操场结构的规定办理,包括获授权人士签发稳固证明书,证明学校天台适合作相关用途,以及符合学生人数的最高限额。

  获得环境及自然保育基金同意资助绿化装置的学校,在展开工程前,必须先获得教育局批准。学校进行有关工程时,学校须聘用认可人士和注册结构工程师,根据《建筑物条例》评估是否涉及建筑物结构性改动或需要向屋宇署(适用於非屋恏学校)或运输及房屋局辖下之独立审查组(适用於屋恏学校)入则,以得到其批准及同意。推行绿化天台项目的官立学校,需呈交项目详情予建筑署审批。有关工程的审批程序及向教育局呈交申请的注意事项/所需资料,已详细上载「环保教育和社区参与项目」网站。

  如学校自行筹集资金进行绿化天台工程项目,则须向屋宇署/运输及房屋局辖下之独立审查组、建筑署(只适用於官立学校)、徖生署及消防处,提交计划书,如有关部门没有反对意见,可向教育局提交正式申请。有关资助学校校舍保养及改动工程详情,应参阅《学校行政手册》第8.5及8.6节。

  学校在现有校舍天台进行绿化工程,如经专业人士评估并进行工程,加上妥善维修保养,一般不会构成安全问题。我们明白,日前城蒥大学发生的绿化天台倒塌意外,引起不少人士关注设置了绿化天台的学校校舍安全。就此,教育局已向所有学校发出信件,提醒学校就绿化天台装置应注意的事项,包括须遵守进行有关工程的规定。我们亦在信件中夹附屋宇署就於学校进行绿化天台项目及现存绿化天台的评估而制定的建议。我在此再次提醒学校,若察觉绿化天台下层的天花板出现任何渗水、裂痕或石屎松脱的情况,应尽快征询认可人士或注册结构工程师的专业意见,以确保校舍安全。资助学校亦可根据现有机制,按需要向教育局提出紧急修葺工程申请,安排由本局委聘的工程顾问到学校检视,以了解情况及作出适切跟进建议。而官立学校应立即联络建筑署作出跟进或维修,以策安全。

  此外,屋宇署及其他相关部门亦会在短期内安排与学校管理人员及相关持份者进行简介会,向他们讲解进行绿化天台工程时应注意的事项、如何处理现存的绿化天台等事宜,以及解答他们的疑问。

  多谢主席。



2016年5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2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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