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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七题:香港和内地电台广播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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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二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毛孟静议员的提问和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的书面答覆∶

问题:

  由於香港需与邻近地区共同使用FM模拟声音广播频带内的频率,香港和广东省的无线电广播服务或会出现互相干扰的情况。为此,香港政府与广东省当局於二○○○年签署一份无线电频率协调协议书,目的是订立双方通报发射站技术参数及处理干扰个案的程序,从而保障双方现有无线电广播服务不会受到干扰,以及设立机制以便处理日后可能出现的干扰情况。另一方面,据报目前香港多个地点可收听到广东省官方电台的广播。虽然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曾就此回覆本会资讯科技及广播事务委员会,但本人及部分公众人士仍有疑虑。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於政府曾拒绝公开上述协议书的内容,理由是该等内容涉及广东省邻近地区使用无线电频率的内部资料,政府有否正式征询广东省当局是否同意公开协议书的内容;如有,广东省当局的具体答覆为何;

(二)过去五年,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通讯办)与广东省当局就两地无线电频率使用情况定期举行的会议的详情(包括会议次数、日期、地点及出席官员名单);通讯办有否就讨论事项作出任何跟进行动;如有,详情为何;

(三)鉴於通讯办定期派员到本港各处测量电台广播讯号,而且当发现来自广东省的广播讯号造成干扰时,会通知广东省当局作出调整,过去五年,通讯办进行测量工作的详情(包括测量日期、地点及结果);在测量期间发现来自广东省的广播讯号造成干扰的详情,包括测量日期及地点、干扰程度、受干扰的香港无线电广播服务,以及广东省当局作出的调整详情;

(四)鉴於有广东省电台的官方网页显示香港是该等电台的广播地区之一,政府是否知悉有关情况;如知悉,有否向广东省当局了解情况并作出跟进;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五)鉴於有电机电子工程专家估计,广东省部分电台在深圳发射站采用了放大器及加大天线发射功率,并把广播讯号的发射方向指向香港,政府是否知悉有关情况;如知悉,有否向有关方面了解情况并作出跟进;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曾於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及五月十三日就毛议员提出的有关事宜,经谘询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通讯办)后,向立法会资讯科技及广播事务委员会作书面回覆,提供以下背景资料:

  由於电台广播发射站往往设於高山,以覆盖广惗范围,加上香港毗邻广东省,部分两地的电台广播讯号因而无可避免地跨越两地界线。现时在香港部分地区可以接收到内地FM电台的广播讯号,而内地接近香港一带亦可以接收到香港FM电台的广播讯号。我们必须指出,这些过界讯号并不是干扰讯号,亦不会影响两地各自FM电台的广播服务。这是因为本港和内地的FM电台分别使用的FM广播频率是透过技术协调使用,以确保双方不会干扰对方的FM电台广播服务。

  自二○一四年一月至今年四月,通讯办并没有接获由本港电台提出受内地电台广播讯号干扰的个案,而同期来自公众怀疑受内地电台广播讯号干扰的投诉个案则有二十四宗。经实地调查后,通讯办发现这些所谓怀疑电台广播讯号干扰的个案,实质与用家收音机频率调校的问题有关,经通讯办职员向投诉人解释情况,并建议及协助他们重新调校其收音机频率后,接收问题已得到解决。事实上,现时香港有七个主要的高山发射站,使用不同的频率覆盖不同的地区,向市民提供七条FM电台频道。市民如按接收地区,把收音机调校至合适频率,自可接收到相关的FM电台频道。

  根据「国际电信联盟」的频谱划分,FM模拟声音广播频带内的频率须与邻近地区「共同使用」。香港参照「国际电信联盟」的建议,把87至108 MHz的频谱编配用作FM电台广播服务使用。为免出现无线电互相干扰的情况,FM频率之间会一般相隔0.2 MHz。在技术上而言,87 至108 MHz内约有一百个可用的FM频率。现时香港已使用共四十九个FM频率。

  《无线电频率协调协议书》(协议书)是粤港两地按「国际电信联盟」的上述频谱划分,并根据「合理」和「平等地共享」频谱资源的原则来制定的。通过订立协议书,双方协调技术标准,以避免无线电系统的互相干扰;并且设立机制以便处理可能出现的干扰情况和定期举行会议,以持续地跟进两地无线电频率最新的使用情况,在有需要时作出协调。协议书并没有限制两地广播讯号不能跨越对方的地区。即使本港部分地区仍有可能在FM模拟声音广播频带内接收到部分来自内地电台的讯号,在不影响香港的通讯和广播服务下,并没有违反协议书的协调要求。相对来说,内地部分地区也可能在相关的声音广播频带接收本港的FM模拟声音和数码声音广播讯号,近年香港也有数度提高数码声音广播发射功率,在不影响内地的通讯和广播服务下,香港亦没有违反协议书的协调要求。

  就问题的五个部分,现回覆如下∶

(一)通讯办没有就毛议员要求公开协议书内容向内地当局征询意见。正如上文指出,香港部分地区接收到内地FM电台的广播讯号,并不等於内地广播讯号入侵香港或干扰本地FM电台服务,当中并无涉及违反协议书的情况。因此,我们认为没有理据向内地当局征询有关公开协议书内容的意见。

(二)香港和内地当局於过去五年分别在香港、广东省或北京一共举行了十三次会议(二○一二年四次、二○一三年三次、二○一四年一次和二○一五年五次会议)。视乎会议的议程,出席这些会议的港方成员由通讯办总监、副总监、助理总监或总电讯工程师带领,并由电讯工程师职系人员负责支援。

  会议讨论事项包括电讯及广播频率使用的技术协调及干扰个案的处理机制、拟建无线电台站的频率协调、流动电话网络过界讯号的技术协调、业余无线电台的管理、以及就「国际电信联盟」举办「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的准备和事后工作交流等。就每次会议上讨论的事项,通讯办和内地当局会在会议后分别跟进有关工作,并在下次协调会议讨论及报告进度。

(三)由二○一二年至二○一六年,通讯办每年不定期於七个分布於新界北、新界西、大屿山及港岛西地点测量电台广播讯号,测量结果证明来自广东省的电台广播讯号不曾对本港电台服务造成干扰。由於不存在讯号干扰,因此,通讯办认为无需作出调整。

(四)在香港提供声音广播服务的电台一览表刊载於通讯办的官方网页(网址:www.ofca.gov.hk/tc/industry_focus/broadcasting/sound_broadcasting/index.html)。通讯办与内地当局的频率协调重点,在於确保双方能按「国际电信联盟」规定平等地使用无线电频率及避免两地的电讯及广播服务互相干扰。至於毛议员提及有内地网页声称将香港列为广播覆盖地区一事,这与频率协调无关。因此,我们认为没有向内地当局了解或跟进的需要。

(五)在不影响香港的通讯和广播服务的前提下,广东省的电台会因应服务需要调整个别发射站(包括位於深圳的发射站)的发射特性。据通讯办了解,深圳的发射站是使用全方位天线,有关广播讯号并非有指向性地向香港发射。

  正如上文指出,香港的电台也会作出类似的调整,包括近年香港数度提高数码声音广播服务的发射功率以改善覆盖。在不影响内地的通讯和广播服务下,广东省部分地区也可能接收到本港的模拟声音和数码声音广播讯号。因此,我们认为没有向内地当局了解或跟进的需要。



2016年5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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