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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程序覆检委员会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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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五月二十日)宣布,财政司司长已根据由行政长官转授的权力,委任陈玲娜和麦萃才博士为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程序覆检委员会(证监会程序覆检委员会)新委员,任期由二零一六年六月一日至二零一八年五月三十一日。

  政府发言人说:「我们有信心两名新委员凭借其在金融范畴的背景和经验,将对覆检委员会的工作作出贡献。」

  证监会程序覆检委员会是行政长官在二零零零年十一月设立的独立委员会,负责检讨证监会的内部运作程序,并确定证监会是否遵从其内部程序,包括为确保行事贯彻一致和公平公正而订立的程序。证监会程序覆检委员会的工作,有助确保证监会达致公平而一致地行使规管权力的目标。证监会程序覆检委员会委员来自不同界别,具备多元化的知识、经验和专长,有助委员会有效地运作。

  证监会程序覆检委员会的工作并不包括与证监会的规管决定和行动相关的事宜,现时已有渠道处理这些事宜,包括向证券及期货事务上诉审裁处提出上诉、申诉专员和廉政公署的监察,以及就证监会的决定寻求司法覆核。

  证监会程序覆检委员会除了就证监会的运作程序向证监会提供意见外,亦向财政司司长提交和发表周年报告。报告载列证监会程序覆检委员会对证监会内部运作程序所进行的检讨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覆检委员会主席及其他委员名单如下:

主席
──
郑慕智博士

委员
──
陈锦荣
周婉仪
丁晨
蚎基教授
胡章宏博士
林洁兰博士
李惟宏
李佩珊
麦智明
袁淑琴

当然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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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家成(以证监会主席身分出任)
律政司民事法律专员张锦慧(以律政司司长代表身分出任)



2016年5月20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7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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