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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动议恢复二读辩论《2016年税务(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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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今日(五月十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动议恢复二读辩论《2016年税务(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的发言全文:

主席:

  我要感谢各位议员支持《2016年税务(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条例草案)在今天恢复二读辩论,让条例草案所建议的税务宽减措施可以尽快落实。

  正如我在动议二读时表示,条例草案的目的,是对《税务条例》作出修订,以落实二零一六至一七财政年度《政府财政预算案》所提出的税务宽减措施。

  首先,恒常措施方面,条例草案建议由二零一六至一七课税年度开始,调整现时薪俸税和个人入息课税下两类免税额:

(一)第一类关乎基本免税额、单亲免税额及已婚人士免税额。条例草案建议将基本免税额和单亲免税额提高至13万2千元,已婚人士免税额则提高至26万4千元。

(二)第二类关乎供养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免税额。条例草案建议将供养每名60岁或以上合资格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免税额,以及连续全年同住者可享有的额外免税额,均提高至4万6千元。至于供养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为55岁或以上但未满60岁,有关的免税额和额外免税额则提高至2万3千元。此外,倘若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入住安老院舍,纳税人可申请扣除长者住宿照顾开支,有关的扣除上限亦会提高至9万2千元。

  调整该两类免税额的建议,令政府每年收入分别减少29亿元及8亿6千万元。现行申领有关免税额及扣除项目的资格,以及查核机制,会继续适用。

  条例草案除了调整上述两类免税额,亦涵盖多项一次性纾缓措施,包括宽减二零一五至一六课税年度百分之七十五的薪俸税、个人入息课税,以及利得税,每宗个案以2万元为上限。有关扣减会在纳税人该课税年度的最终应缴税款中反映。这项措施令政府的收入减少189亿元。

  主席,我恳请各位议员支持通过条例草案,让我们能早日实施上述各项惠及纳税人的措施。条例草案获通过后,税务局将会在由七月底开始发出的评税通知书中,落实有关宽减措施。

  我谨此陈辞。多谢主席。



2016年5月19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7时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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