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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一题:长者医疗券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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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五月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蒋丽芸议员的提问和食物及徖生局局长高永文的答覆:

问题:

  根据目前的长者医疗券计划,政府每年向七十岁或以上的合资格长者提供每人总值2,000元的医疗券,以资助他们使用私营基层医疗服务。每年尚未使用的医疗券可以保留供日后使用,但医疗券累积金额以4,000元为上限。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於当局於本年四月向本会财务委员会提供的资料显示,平均每名长者使用的医疗券金额在过去两年均超过2,000元,而且去年的金额较前年的大幅上升,当局会否考虑调高每年的医疗券金额,以减轻长者的医疗开支负担;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鉴於本人得悉,有不少长者有需要购置医疗辅助器材及在药房购买药物,但他们不可使用医疗券作该等用途,当局会否考虑放宽医疗券的许可用途限制;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鉴於政府统计处在去年九月发表的人口推算显示,六十五岁及以上长者占人口的百分比预计将会急增,即由二○一四年的百分之十五分别上升至二○二四及二○三四年的百分之二十三及三十,当局会否再次考虑把长者医疗券计划的最低受惠年龄调低至六十五岁,让更多长者受惠;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在二○○九年推出长者医疗券试验计划,资助七十岁或以上香港长者使用私营基层医疗服务,包括预防性护理服务。自二○一四年起,计划由试验性质转为恒常计划。计划自实施以来,为方便长者灵活地使用医疗券於私营基层医疗服务,我们推出了几项优化措施,例如逐步把每名合资格长者的医疗券金额由最初每年250元增加至每年2,000元,累积的金额上限也由3,000元调高至4,000元。此外,在二○一四年,每张医疗券的面值已由50元改为1元,以方便长者使用。截至二○一六年三月底,已有约5 300名医疗服务提供者登记参加计划;曾经使用医疗券的长者超过61万人(约占合资格长者人口的80%)。

  就各部分的问题,我的回覆如下∶

(一)及(三)我们曾就长者医疗券计划在财务委员会审核二○一六/二○一七财政年度开支预算回覆财务委员会(回覆编号FHB(H)120)。答覆中所引述的数字,乃长者医疗券计划自二○○九年推出以来,累计至二○一四年年底及二○一五年年底,每名曾使用医疗券的长者(按年龄组别划分)所使用医疗券的平均金额。

  若以年度划分,在二○一四年及二○一五年内,曾使用医疗券的长者所使用医疗券的平均金额分别为1,260元及1,711元。而在该两年,大部分的长者(分别约85%和67%)使用医疗券的金额是在2,000元或以下。

  关於把长者医疗券合资格年龄下调至六十五岁及增加长者医疗券每年金额的要求,根据政府统计处发表的《香港人口推算2015-2064》,年满七十岁和六十五岁的长者人口在二○二○年分别将达93万和140万人,约为现时使用医疗券长者人数的1.5倍和两倍。由於人口老化,我们估计如增加长者医疗券金额或把合资格年龄调低至六十五岁,使用医疗券的长者人数以及每年相关财政承担亦会继续大幅增加。因此,有关降低合资格年龄及增加长者医疗券金额的诉求,我们需要检视以医疗券方式资助基层医疗服务的成效和详细评估对政府的长远财政影响。

(二)在现行的长者医疗券计划下,医疗券不可纯粹用於购买药物或其他医疗仪器和用品。但医疗券可用於预防性、治疗性及复康性的服务,包括由医疗服务提供者经会诊后,因应长者的健康需要而在其专业执业范围内提供的治疗及疗程中所提供予病人的药物及医疗物品等;而医疗服务提供者须承担对病人的专业责任。上述安排在保障病人权益的同时,亦提供一定的弹性,以便利长者以医疗券支付各项私营基层医疗服务。

  另外,徖生署现正与香港中文大学赛马会公共徖生及基层医疗学院合作,全面检讨长者医疗券计划,当中包括收集长者的意见及服务提供者对计划,包括运作安排的意见。我们会密切审视医疗券的使用情况,并因应检讨的结果及政府财政情况,积极考虑进一步推行优化措施。

  多谢主席。



2016年5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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