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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六题: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资助院校盈余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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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叶建源议员的提问和教育局局长吴克俭的书面答覆:

问题:

  二○一五年的《施政报告》指出,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资助院校(资助院校)「开办的社区学院发展迅速,部分院校累积大量财政盈余。我们要求各院校认真检讨财政状况,并尽量将盈余以不同方式回馈学生,例如减学费、向清贫学生提供奖学金或助学金等。」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过去五年,每间资助院校每年(i)由辖下社区学院开办自资课程而累积的盈余、(ii)减免学生学费总额,以及(iii)向清贫学生提供奖学金或助学金总额 (以表列出);及

(二)上述《施政报告》所提要求的最新进展及成效为何?

答覆:

主席:

  就叶建源议员的提问,谨覆如下:

  现时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资助的八间大专院校中有七间(除了香港科技大学)开办自资社区学院或其他类似自资部门以提供副学位课程,涉及共九所机构(包括香港大学专业进修学院、香港中文大学专业进修学院、香港理工大学辖下香港专上学院、香港城市大学专上学院、香港浸会大学持续教育学院、香港浸会大学传理学院辖下电影学院、岭南大学持续进修学院、岭南大学社区学院,以及香港教育学院副学士部)。

  因应二○一五年《施政报告》中的有关建议,教育局曾去信要求有关院校检讨其自资社区学院或其他类似自资部门(即提供自资副学位课程的自资部门或附属公司)的财政状况,以及如何运用学院的财政盈余(如有的话)以惠及学生。

  根据院校所提供的资料,其二○一四至一五财政年度的盈余或亏损,以及累积盈余或亏损金额载於附件。本局并没有有关院校过去五年减免学生学费的总额,以及向清贫学生提供奖学金或助学金的总额。

  上述院校均为非牟利机构,虽然个别院校有累积盈余,但它们均表示院校需要或将运用财政盈余以改善校园设施、发展新校舍、偿还在政府开办课程贷款计划下的贷款、加强教与学(包括对不同经济需要的学生各方面的支援,如网上学习、实习/交换生计划等)及/或提供奖学金或助学金等。举例来说,香港城市大学专上学院将於数年后搬离大学本部,累积财政储备将主要用於发展新校舍,以及所需的教学支援系统与设施。香港理工大学辖下香港专上学院二○一五/一六学年会拨款约一亿元作奖学金和助学金、学生海外交流及提升校园设施等用途,二○一二/一三至二○一四/一五学年的相关开支总数约2.7亿元,学院亦须偿还约6.41亿元政府贷款。香港大学专业进修学院每年则拨款给其附属学院约一百万元作奖学金和助学金用途,其财政储备经多年累积,需用作偿还约2.05亿元政府贷款、投资新课程、改善校园设施和应急费用等。

  与此同时,为了应付每年可能出现的波动及变数,以及未来数年中学毕业生数目下降,院校亦表示须有足够储备以维持运作。



2016年5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2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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