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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讨会推动水上活动安全(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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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升公众对水上活动的安全知识,海事处、香港警务处和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今日(五月十二日)在香港太空馆举办「2016年水上活动安全研讨会」。海事处助理处长(港口管理)黎志东在会上致辞,提醒市民在进行水上活动前做好充足准备,以确保安全。

  海事处提醒船长或船只操作人,在出海进行水上活动前,应做好准备,包括计划航程和考虑船只结构是否适合活动水域和活动性质,船上亦要有足够富经验的船员指导船上游乐人士按照安全指引进行水上活动。船长或船只操作人亦应熟悉船上的安全和应急措施,在出航前检查船只结构和安全设备,清楚设备的位置和使用方法,并为整个航程搜集足够天气预报资料,留意天气状况或有关警告信号。

  船长在驾驶游乐船只出海时,不可进入浅水区或危险水域,并要在航速限制区或有人进行水上活动的水域慢驶。驾船人士如看见附近水域有其他人正进行水上活动,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以免造成危险。

  就近年水上活动季节有提早开始的趋势,加上不少游乐船只在热门水上活动水域附近以高速行驶,影响其他海上使用者的安全,海事处表示现时航速限制区的法例已实行多年,处方现正就有关法例进行检讨,内容包括研究调整航速限制区的数目、延长限制时间和检讨违例罚则等。处方会在适当时间就修订建议谘询业界和地区人士。

  另外,游泳人士应尽量在有救生员当值的泳滩游泳,避免游离泳滩范围,或在锚泊的船艇附近游泳。泳客亦应了解个人体能限制,照顾同行的儿童,切勿单独游泳或游离同伴,和避免在吃饱、喝酒或服药后立即游泳。

  海事处会继续推行宣传和教育工作,以提升市民的安全意识。另外,水警与海事处的执法人员会加强巡逻航速限制区、热门泳滩和水上活动附近的水域,同时采取行动,打击非法或鲁莽的船艇活动。康文署的救生员亦会留意各个泳滩及附近水域的船艇活动;如有需要,会通知海事处和水警到场执法。

  处方期望业界和市民合作,齐心推动水上活动安全,共享水上活动的乐趣。



2016年5月12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8时3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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