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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四题:有机食物的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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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五月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蒋丽芸议员的提问和食物及徖生局局长高永文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本年三月,消费者委员会(消委会)发表一项大型蔬菜检测的结果。75个声称属有机蔬菜的样本当中,28个(即超过三分一)含有除害剂残余。有一个紫蕃薯样本被验出除害剂毒死蜱的含量为每公斤0.07毫克,超出有关的法定最高残余限量(即每公斤0.05毫克)。此外,有一个奶白菜样本被验出铅含量为每公斤0.06毫克。有市民指出,上述检测结果反映有机产品有潜在的食物安全风险,市民的健康因而未受足够保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於有报道指出,香港有机资源中心进行调查后发现,有菜档未经该中心许可展示其有机认证标志,亦有商贩展示无效的认证证书,以便把非有机蔬菜冒充售价较高的有机蔬菜出售,当局会否加强打击该等滥用认证标志及证书的行为;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鉴於有市民指出,现有法例未有界定何谓「有机食物」,而有机产品的认证制度亦不透明,当局会否考虑检讨有关法例,以规管有机产品的种植、认证及销售系统;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鉴於消委会认同食物中铅的最高准许浓度有收紧空间,并建议当局参考世界各地食物中金属含量相关的法例,考虑修订本港法例,以加强食物安全,当局会否考虑该建议;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一贯非常重视食物安全,不论有关的食物是否有机食物。政府采用世界徖生组织倡导的「从农场到餐桌」策略,以保障香港的食物安全。於二○一五年政府的食物监察计划共检测了约64 300个食物样本,整体合格率达99.7%。

  在香港出售的食物不管是否有机,都受同一套食物安全标准和标签要求所规管。根据《公众徖生及市政条例》(第132章),所有在香港出售的食物必须适宜供人食用,而食物的标签也不可以误导他人或作出虚假说明,并受相关的食物安全标准所规管,例如《食物内除害剂残余规例》(第132CM章)及《食物搀杂(金属杂质含量)规例》(第132V章)等。就商品说明而言,如在营商过程或业务运作中,将虚假商品说明应用於任何货品;或供应或要约供应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则受《商品说明条例》(第362章)所规管。《商品说明条例》亦禁止管有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作售卖或任何商业或制造用途。

  消费者委员会(消委会)最近公布一份调查结果,测试127个蔬菜样本的除害剂残余及重金属含量,当中有75个样本声称为有机蔬菜,调查结果显示有一个声称是有机番薯样本被检出除害剂残余含量不符合《食物内除害剂残余规例》(第132CM章)的规定,其他样本均符合法例要求。根据食物安全中心(食安中心)的评估,按样本验出的除害剂含量,在正常食用情况下,不会对健康造成不良影响。食安中心已就消委会转介的个案作出跟进。如发现怀疑有人出售伪冒有机农产品的个案,相关的执法机构会采取适当行动。

  就蒋议员的提问,我现答覆如下:

(一)如有人就其所供应的食物(包括有机食物),作出虚假或具误导性的相关陈述,误导消费者,可构成虚假商品说明的罪行,香港海关可根据《商品说明条例》(第362章)采取执法行动;此外,食安中心亦可根据《公众徖生及市政条例》(第132章)采取行动。

  除了执法行动之外,恒常监察、推动有机食物标签工作及公众教育也非常重要。食安中心会继续透过恒常食物监察计划,按风险为本原则,透过进口、批发及零售层面抽取食物样本(包括蔬菜)进行测试,确保食物符合本港法例规定和适宜供人食用。

  就推动有机食物标签工作方面,自二○○二年十二月起,香港有机资源中心(有机资源中心)在蔬菜统营处的农业发展基金拨款下,为农民提供自愿性的认证服务。有机资源中心参照国际标准(即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盟)制订一套严格的准则,确保有机农场的工序符合有机耕种和生产的认证标准。获认证的农户,可於其产品加上认证机构的标签以资识别。现时全港有140多个单位获认证,当中包括蔬菜、养殖鱼类及其他食物加工产品。有机资源中心亦定期进行调查,以监察市场情况。

  在公众教育方面,食安中心透过宣传单张、刊物及网站向市民提供有关有机食物的资讯。此外,有机资源中心每年都举办不同类型的活动,向市民介绍认可的有机认证标志,并呼吁市民小心查阅菜档张贴的有机认证证书,光顾商誉良好的商铺,购买持「有机认证」的蔬菜。除此,蔬菜统营处和有机资源中心的网页也有提供有关本地有机食物的资讯,例如购买本地有机蔬菜的地点。

(二)政府了解本地市场对有机食物有一定的需求,故此已就这议题进行探讨,早前委托顾问公司进行关於有机食物的研究,评估应否规管本港有机食物的生产和销售。鉴於本地有机食物业的市场规模甚小,以及政府的主要政策目标是保障食物安全和食物供应稳定,顾问认为没有迫切需要规管本地有机食物的生产和销售。顾问建议政府应加强消费者教育工作,丰富消费者对有机食物的知识和强化现行的行政措施,例如进一步推广认证计划、简化认证程序和公布食物欺诈(包括借有机之名作欺诈)的举报机制等。研究结果已在二○一三年向立法会食物安全及环境徖生事务委员会汇报。政府亦已加强与有机食物有关的消费者教育工作,并欢迎业界继续推动有机食物标签工作,提醒消费者认识有机食物认证机构所发出的认证标志。政府的取态是加麹这些方面的工作,而非采取立法手段,并会继续留意国际间规管有机食物的最新发展,亦会不时审视本地情况及需要。

(三)《食物搀杂(金属杂质含量)规例》(第132V章)(《规例》)规管食物中的金属杂质含量。为加强保障市民健康,提高规管工作的成效,以及促使本地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食物及徖生局与食安中心已展开检讨和修订《规例》的筹备工作。食安中心已在食物安全专家委员会之下成立工作小组,就建议的法例修订征询意见。目前的检讨旨在拟定《规例》的修订建议,在过程中会参考食品法典委员会(注)的标准、各国主管机关所订定的标准,以及本地的食物食用模式。食安中心现正拟定法例修订建议的细节。视乎食物安全专家委员会的审议结果,我们计划在二○一六年就《规例》的修订建议进行公众谘询,并在适当的时间就这议题向立法会食物安全及环境徖生事务委员会报。

注:食品法典委员会由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徖生组织共同建立,是负责订定与食物有关的标准和指引的国际机关,以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确保食物业的公平营商手法。



2016年5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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