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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二题:幼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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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黄碧云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的书面答覆:

问题:

  现时,幼稚园暨幼儿中心提供六岁或以下儿童的教育及照顾服务。根据政府于二○一三年十一月六日回覆本会议员的质询时提供的资料,全港幼稚园暨幼儿中心全日制服务名额在二○一二年的使用率约为八成。然而,本人向该等中心查证后发现,该使用率未能反映二至三岁幼儿全日制服务名额一直严重供不应求的实况,因政府并没有规定不同年龄组别的儿童可获分配的名额。有家长表示担心,免费幼稚园教育政策一旦落实,幼稚园暨幼儿中心会减少为二至三岁幼儿提供的照顾服务,令该服务供不应求的情况更趋严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在过去三个财政年度,幼稚园暨幼儿中心为二至三岁幼儿而设的全日制服务名额及使用率,并按区议会分区列出分项数字;当局如何计算出该等数据;

(二)有何措施确保幼稚园暨幼儿中心为二至三岁幼儿而设的全日制服务名额,足以满足需求,以及有关措施的详情;及

(三)有否评估免费幼稚园教育政策的推行对为○至三岁幼儿提供的照顾服务有何影响,包括在服务名额、人手及收费等方面;若有评估,结果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黄碧云议员问题的三个部分,我现答覆如下:

(一)在过去三个财政年度,二至三岁幼稚园暨幼儿中心全日制服务的分区名额及使用率表列于附件。

  在每学年,幼稚园暨幼儿中心需向教育局幼稚园及幼儿中心联合办事处呈报每年九月其名额总数及各级别(包括二至三岁幼儿的级别)已使用名额。根据各级别已使用名额所占的比例可计算各级别未使用名额的数目,从而得出各级别的使用率。幼稚园暨幼儿中心可因应需要灵活调拨各级别未使用名额以满足二至三岁幼儿服务的需求。

(二)及(三)为支援家长兼顾家庭和工作,政府一直致力为○至三岁幼儿提供不同的幼儿服务,包括提供资助幼稚园暨幼儿中心及独立幼儿中心名额等。为进一步回应社会上对幼儿照顾服务的需求,政府会因应不同地区需要,计划增加幼儿服务名额供三岁以下幼儿使用,包括计划在二○一八至一九年度在沙田区设立一间资助独立幼儿中心,提供约100个资助及长时间全日制幼儿服务名额;亦会透过「私人土地作福利用途特别计划」邀请非政府机构设立包括附设幼儿中心在内的社福设施。此外,由二○一五至一六年度起,政府会分阶段在需求殷切的地区内的资助幼儿中心及幼稚园暨幼儿中心增加约5 000个「延长时间服务」名额(其中约1 200个名额在二○一五至一六年度提供)。

  政府会在今年稍后展开顾问研究,就幼儿照顾服务的长远发展提供意见。



2016年5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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