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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将与格鲁吉亚和马尔代夫谈判自由贸易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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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五月六日)宣布,香港即将分别与格鲁吉亚和马尔代夫展开自由贸易协定(自贸协定)谈判。

  政府发言人说:「格鲁吉亚和马尔代夫均是极具发展潜力的新兴市场。与这两个经济体缔结自贸协定对香港有战略价值。若成功签订这些自贸协定,将有助香港扩展自贸协定网络至包括欧亚大陆的相关地区。」

  政府发言人补充:「为了减低被边缘化的风险,参与主要贸易伙伴的自贸协定谈判对香港十分重要。内地是香港最大的贸易伙伴,占香港的贸易总额约50%,参与内地的自贸协定谈判,对维持香港作为主要贸易及物流枢纽的地位别具价值。因此,我们会以单独关税区及单独签署方身分参与内地分别与格鲁吉亚和马尔代夫的自贸协定谈判。」

  预期与格鲁吉亚和马尔代夫的两个自贸协定可能涵盖以下重要元素:

(i)撤销或削减关税;
(ii)放宽非关税壁垒;
(iii)可促进双边贸易,具弹性的产地来源规则;
(iv)简便的清关程序;
(v)投资自由化及投资促进和保护;
(vi)服务贸易自由化;及
(vii)自贸协定的法律和制度安排,以及争端解决机制。

  香港与格鲁吉亚和马尔代夫在二○一五年的双边货物贸易额分别为2.85亿港元及2.76亿港元。

  香港迄今已分别与内地、新西兰、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国家(即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和瑞士)及智利签订了四份自贸协定。香港现正积极与东南亚国家联盟谈判自贸协定、与澳门商讨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以及参与涉及二十三个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服务贸易协定谈判。

  为了协助政府制订与格鲁吉亚和马尔代夫谈判的策略及立场,工业贸易署(工贸署)已预备了一份谘询文件,上载其网站(www.tid.gov.hk/tc_chi/aboutus/noticeboard/maldivesgeorgiafta.html),以供查阅。欢迎各界人士在六月六日或之前,就该两个自贸协定将涵盖的主要范畴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回应可透过邮递(香港九龙城协调道3号工业贸易大楼13楼1325室工业贸易署欧洲部)、传真(2789 9761或2789 2491)或电邮(fta@tid.gov.hk)递交工贸署。



2016年5月6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5时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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