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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事务委员会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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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四月二十九日)宣布,再度委任胡红玉为竞争事务委员会(竞委会)主席,任期两年,由二○一六年五月一日起生效。

  政府今日亦宣布再度委任陈国威、陈瑞娟、郑建韩、郑国汉教授、许华杰、郭国全、郭佩芳、梁君彦、司徒耀炜博士、孙永泉教授、黄凤娴、黄杰龙及王桂埙;以及新委任陈家殷及刘麦嘉轩为竞委会委员,任期两年,由二○一六年五月一日起生效。

  政府发言人表示:「胡红玉自二○一三年五月起出任竞委会主席,带领竞委会完成为应付《竞争条例》(《条例》)全面实施所需的准备工作。我们相信,凭借胡女士的经验和领导才能,竞委会会继续有效发挥其功能。」

  发言人续说:「我们亦感谢现任委员继续为竞委会服务,加上两名新委员,竞委会定能可以继续有效执行《条例》,维护香港的竞争环境。」

  竞委会是根据《竞争条例》下成立的独立法定团体,负责调查有关竞争的投诉和向竞争事务审裁处提起法律程序。竞委会亦执行其他职能,包括透过公众教育,促进公众了解《条例》及市场竞争的好处;以及就竞争事宜向政府提供意见。



2016年4月29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0时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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