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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处回应有关启德泊游城的传媒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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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传媒有关启德泊游城有限公司(泊游城)的查询,劳工处发言人今日(四月二十五日)回应如下:

  劳工处十分关注泊游城欠薪事件。该处於二○一六年四月十九日分别向雇主及公司董事各发出31张传票(即共62张传票),检控雇主故意及无合理辩解而不依照《雇佣条例》的法定时限支付工资,以及公司违例欠薪是在其董事的同意、纵容或疏忽下造成。

  由於有足够证据显示泊游城及其公司董事触犯《雇佣条例》支付工资的规定并有知情的雇员愿意出庭作证,故劳工处决定向持责者提出检控。

  劳工处会继续严厉执法,并在有足够证据及证人时,采取检控行动以保障雇员的法定权益。

  此外,劳工处亦正积极向受影响的雇员提供适切协助,包括为劳资双方安排调停会议及协助雇员向劳资审裁处寻求仲裁,向雇主进行追讨。

  《雇佣条例》规定,雇主必须在雇员的工资期届满/雇佣合约终止后七天内支付工资,否则可被检控;此外,如该公司不依时支付工资的罪行,是在其董事、经理或其他类似人员的同意、纵容或疏忽下造成,该些人士亦须负上同样刑责。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35万元及监禁三年。



2016年4月25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8时4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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