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卫生防护中心调查一宗怀疑食物中毒个案
******************

  卫生署卫生防护中心今日(四月十八日)正调查一宗怀疑食物中毒个案,涉及荃湾一所中学的十名学生及一名职员,并呼吁市民保持个人、食物及环境卫生,预防经由食物传播的疾病。

  受影响学生涉及九男一女,年龄介乎十三至十八岁,以及一名二十七岁的男职员。他们于四月十五日在该校内进食购自学校小卖部的食物后约半至八小时出现肚痛、恶心、呕吐和腹泻等肠胃炎病征。

  当中一名受影响学生曾经入院,现已出院。所有受影响学生目前情况稳定。卫生防护中心亦已通知食物环境卫生署有关事故,现正进行调查。

  要预防经由食物传播的疾病,学校和院校应:

* 小心选择和监督食物供应商;
* 热的食物应贮存于摄氏60度以上环境,冷盘则应贮存于摄氏4度或以下环境;
* 设备和用具接触到食物的地方必须保持干净卫生;及
* 食物从业员须注意应有的个人卫生:
· 每次开始工作时,使用清洁的制服、围裙(或衣服);
· 戴发罩(帽或发网);
· 保持指甲短和清洁;
· 配制食物期间,避免触摸鼻子、口、头发及皮肤;
· 切勿在处理食物的范围内吸烟;
· 切勿向着食物咳嗽或打喷嚏;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须洗手;
· 处理及配制食物时避免穿戴饰物;
· 用防水的绷带完全遮盖手或手臂的伤口。如双手有伤口,应戴上即弃手套,并定时更换手套和绷带;及
· 患病时应停止工作,如患有肠胃炎或感冒等疾病均不应处理食物。

  此外,卫生防护中心亦提醒市民应经常保持个人、食物及环境卫生。在外进食时,应注意以下要点:

* 进食已彻底煮熟的食物;
* 避免将已煮熟食物放在室温下超过两小时;
* 光顾可靠及有牌照的食肆;
* 不要光顾无牌食物档;
* 饮用经煮沸的水;
* 进食前及如厕后要洗手;
* 避免进食生的海产;
* 小心选择冷盘,包括自助餐的刺身、寿司及生蚝;
* 使用两套筷子及煮食器皿分开处理生及熟的食物;及
* 不要尝试使用盐、醋、酒及日本芥末杀菌,因为均没有杀菌效用。



2016年4月18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8时30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