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回应美国人权报告
********

  就美国国务院二○一五年度人权报告中对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的评论,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今日(四月十四日)回应传媒查询时表示:

失踪人口案件
------

  自回归以来,香港特区政府一直严格按照「一国两制」的原则及《基本法》处理香港特区的事务。根据香港法律,香港以外的执法机关在香港无权执法。除在法律准许的情况下,我们不能容许任何人或任何机构进行未获授权的执法行动。所有香港境外的执法人员如果在香港执法,是违反香港法律的。

新闻及言论自由
-------

  政府坚决维护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这些自由是受到《基本法》及《香港人权法案条例》保障的基本权利。我们支持新闻工作编辑自主的原则,亦不会容忍任何不论是否针对传媒的暴力行为。

学术自由
----

  学术自由是香港一直推崇的重要社会价值,受《基本法》所保障,更是香港高等教育界赖以成功的基石。香港特区政府一直致力维护学术自由及院校自主。

  八所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教资会)资助院校均为独立自主的法定机构。这些院校有各自的条例及规程,载述其成立宗旨、职能和管治架构。法例订明院校所享的权力和自由,以履行其成立宗旨和职能。此外,教资会亦保障学术自由及院校自主。事实上,教资会的《程序便览》已明确界定教资会、政府及各院校在高等教育界的角色。其中,《程序便览》胪列院校自主的主要范围,包括甄选教职员、甄选学生、控制课程和学术水准、接纳研究项目,以及在院校内分配资金。

  就香港大学(港大)委任副校长一事,港大是法定机构,其条例及规程订明,副校长一职由校务委员会按其订明的条款和条件委出,政府在这事宜上并无任何角色。

非华语学生学习中文
---------

  政府在二○一四年公布一系列措施加强对少数族裔的支援,包括进一步支援非华语学生学习中文。由二○一四/一五学年开始,政府已每年预留约二亿元的拨款,进一步加强支援非华语学生学习中文,包括在中小学实施「中国语文课程第二语言学习架构」及建构共融校园。同时,我们为教师提供专业培训及学习材料,帮助非华语学生解决学习中文作为第二语言的困难。此外,在高中阶段提供应用学习中文(非华语学生适用)课程,提供额外途径让非华语学生获取中文资历,提高日后升学和就业的能力。

  我们重申,香港特区政府一直按照《基本法》及《香港人权法案条例》保障香港市民的各种权利。外国政府不应干预香港特区的内部事务。



2016年4月14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2时48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