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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二题:特区护照免签证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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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四月十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梁君彦议员的提问和保安局局长黎栋国的书面答覆∶

问题∶

  加拿大政府自上月十五日起实施一项新规定,获豁免入境签证的护照(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特区)护照)持有人,须于办理登机手续以乘搭飞机前往加拿大前,先取得电子旅行证。关于外国政府对特区护照持有人实施的入境规定,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除加拿大外,有多少个国家/地区给予特区护照持有人免签证待遇,但规定持有人在入境前须先取得电子旅行证;

(二)有否考虑对第(一)项的国家/地区所发护照的持有人实施同样的入境规定;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鉴于加拿大政府的网页指出,电子旅行证以电子方式与获发该证件的人士的护照相联,而入境事务处于二○○七年二月五日起才接受市民申请特区电子护照,当局估计现时有多少本有效期尚未届满而且不属电子护照的特区护照,以及当局会如何协助该等护照持有人申请有关的电子旅行证?

答覆:

主席:

(一)现时给予特区护照持有人免签证或落地签证入境待遇的国家或地区共156个,当中除加拿大需要特区护照持有人于办理登机手续前预先取得电子旅行证外,特区政府暂时未有收到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官方通知实施同样安排。

(二)入境事务处(入境处)会不时检讨签证政策(包括免签证安排),并按情况需要考虑作出调整或引入新措施,以确保签证政策在给予真正的访客旅游便利的同时,亦能维持有效的入境管制。就问题第(一)项所述的国家(即加拿大),特区政府目前未有计划实施入境前登记的安排。

(三)根据加拿大政府提供的资料,由二○一六年三月十五日起,获免签证待遇的外国护照持有人(包括特区护照持有人),乘搭飞机于加拿大机场入境或过境,不论持电子护照或非电子护照,均须于办理登机手续前预先取得电子旅行证,有关的申请方法相同。透过陆路或海路进入加拿大的入境要求则没有改变。截至二○一六年二月底,约有34万本非电子特区护照仍未超过有效期。就有关入境及过境加拿大的新安排,入境处已在其官方网页上载相关资料。另外,入境处亦已透过香港旅游业议会及香港国际机场航空公司委员会,通知各旅行社及航空公司有关入境及过境加拿大的新安排。市民如欲了解申请电子旅行证的详情,可浏览加拿大政府网站Canada.ca/eTA。如有查询,市民宜在旅游前先向加拿大驻香港总领事馆了解相关安排及情况。



2016年4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2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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