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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六题:专业资格互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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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四月十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马逢国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有专业人士向本人指出,香港与其他司法管辖区设立各专业资格互认的制度,可吸引外地专业人士来港工作,从而推动香港专业服务的发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现时香港与英国、美国、澳洲、纽西兰、加拿大、法国、德国、中国内地和台湾在专业资格互认方面分别属下列哪种情况(按专业以附件一列出有关的国家/地区名称):

(i)外地专业资格持有人可透过互认制度直接取得香港专业资格;
(ii)外地专业资格持有人可透过参加香港相关专业机构举办的考试取得香港专业资格;
(iii)有关人士须先获得本地评审其外地专业资格,才能参加相关专业机构举办的考试,通过考试后才取得香港专业资格;
(iv)有关的外地专业资格不获香港相关专业机构认可;及

(二)有何计划或具体措施协助持外地专业资格的人士取得香港的相关专业资格?

答覆:

主席:

  就马逢国议员的问题,现答覆如下:

(一)按专业划分,现时香港与英国、美国、澳洲、纽西兰、加拿大、法国、德国、中国内地和台湾在专业资格互认的情况载于附件二。

(二)在医疗专业方面,为了便利更多非本地培训的医科毕业生在港执业,香港医务委员会(医委会)已由二○一四年起落实增加执业资格试考试次数由每年一次至每年两次,并由二○一六年起就相关实习引入更灵活的安排。通过执业资格试的考生如具备相关的专科资格,可申请豁免其中一项专科的实习,实习评核期因而可由一年缩短至六个月。此外,政府已在二○一六年三月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处理与医生相关的事宜。当中包括增加医委会就引入境外医生的运作灵活性,以满足本地需要。在条例草案下,有限度注册医生的注册有效期及续期有效期由不超过一年延长至不超过三年。另外,医委会亦一直与政府商讨如何为执业资格试增加透明度,政府正积极研究相关建议。

  香港牙医管理委员会及香港护士管理局,亦已增加执业资格试的次数,由每年一次增至每年两次,以吸引更多非本地受训而合资格的牙医和护士到香港执业。

  面对人口老化,以及市民对医疗服务的需求和期望日益提高,政府正就本港的医护人力规划和专业发展进行策略检讨。检讨涵盖十三个受法定规管的医护专业,即医生、牙医、牙齿卫生员、护士、助产士、中医、药剂师、脊医、医务化验师、职业治疗师、视光师、物理治疗师及放射技师。目的是提出建议,以能更有效地应付预计的医护人力需求,并促进专业发展。预计检讨会在二○一六年年中完成。政府会在检讨完成后,公布检讨报告及适当地落实有关建议。



2016年4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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