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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三题:长者的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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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四月十三日)立法会会议上谢伟铨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教授的书面回覆:

问题:

  有评论指出,随香港人口老化问题浮现,长者的住屋需要已成为社会关注的主要议题之一,以及拓展了未来房屋发展的领域。然而,现时只有香港房屋委员会及香港房屋协会有为长者提供度身订造的家居,而私人发展商没有积极回应长者的住屋需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五年,有否采取措施鼓励私人发展商发展住宅项目时提供长者宜居单位;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过去5年,有否评估私人发展商提供该类单位的意欲;若有,结果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过去五年,有否研究如何借鉴外国经验和做法,贯彻落实「居家安老」、「长幼共融」的政策理念;若有,详情为何;若否,会否投放资源以进行有关研究;

(三)过去五年,有否就土地政策、城市规划、土地契约条款,以及《建筑物条例》(第123章)中关於住宅楼宇通用设计的规定等事宜进行全面检讨,以落实第(二)项所述的政策理念;若有,结果为何,以及有哪些主要的改善建议;若否,原因为何,以及会否进行有关检讨;及

(四)会否在短期内就长者房屋政策的内容、执行情况、成效进行检讨;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在整合劳工及福利局和发展局提供的资料后,我现就谢伟铨议员的问题各部分综合答覆如下:

  住屋是影响社会各年龄阶层的民生问题。与此同时,政府亦十分关注长者的福祉并一直致力推动「居家安老」的政策。「居家安老为本、院舍照顾为后援」是政府的基本安老政策。为配合上述「居家安老」的政策并改善长者的居住环境,在公营房屋方面,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的新建公共房屋(公屋)已全面引进「通用设计」,配合不同年龄和身体状况的住户的需要。即使住户年老或行动不便时,仍可在原有单位继续安居。至於居住在旧式公屋的年老租户,房委会亦会因应他们的需要改装单位设施。此外,房委会亦推行一系列鼓励年青家庭与年长家属一同或就近居住的「天伦乐优先配屋计划」、「天伦乐加户政策」、「天伦乐调迁计划」及「天伦乐合户计划」,以鼓励家庭成员互相扶持并关怀长者。香港房屋协会亦在其辖下的出租屋恏推行「乐得耆所」计划,改善长者的住屋环境和设备,协助他们实践居家安老。

  私营房屋方面,《建筑物条例》(第123章)下的《建筑物(规划)规例》(第123F章)第72条载述了无障碍通道及设施的设计规定,确保在建筑物内设有适当的无障碍通道及设施。发展局辖下屋宇署并发出《设计手册:畅通无阻的通道》(《设计手册》),提供有关无障碍通道和设施的指引,以补足《建筑物(规划)规例》第72条的规定。所有新建筑物或现有建筑物的改建、改动或加建,均须符合《建筑物(规划)规例》和《设计手册》现行版本所载列的最新无障碍设计标准。《设计手册》第六章更具体列出有关长者及体弱长者的设计指引及设计考虑要点。《设计手册》所载的「畅通无阻」设计规定、设计考虑要点,以及建议遵守的设计规定,有助增加长者,尤其是体弱或行动不便的长者的独立能力。上述《设计手册》所载的规定实施后,令物业发展商更关注畅通无阻通道的课题,并意识到为长者提供更易达方便的建筑环境的重要。

  《设计手册》於一九八四年首次出版后,不时因应建筑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作出更新。屋宇署并已於二○一四年六月成立「设计手册技术委员会」,就使用《设计手册》的实际经验、建筑设计、科技和建造方法的进展,以及相关海外规管的最新措施和标准,收集和听取建筑业界和有关团体的意见及建议。屋宇署会考虑技术委员会对《设计手册》的建议,亦会继续听取各持份者的意见,以持续提升无障碍设计的标准。

  在城市规划方面,规划署正进行《香港2030+:跨越2030年的规划远景与策略》(《香港2030+》)研究以更新长远全港发展策略,当中会探讨多项对香港未来长远发展影响深远的社会和经济趋势,协助制订适切的都市及空间规划和发展策略以配合香港未来需要,包括研究如何在城市规划及建筑设计等方面应付人口老化带来的挑战。《香港2030+》的初步研究结果及相关建议会於今年稍后公布并进行公徏参与。



2016年4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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