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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加强规管私营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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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四月十一日)公布私营医疗机构规管谘询报告,总结谘询结果,并厘订未来规管路向。政府将通过立法,改革及更新本港私营医疗机构规管制度,加强规管私营医疗机构和提升其标准,以保障病人安全和消费者权益,并促进本地医疗系统持续发展。

  食物及卫生局发言人说:「为了配合不断转变的环境,更有效规管私营医疗服务,政府于二○一四年十二月就改革现行规管制度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公众谘询,提出规管三类私营医疗机构,即医院、进行高风险医疗程序的日间医疗机构以及在法团组织管理下提供医疗服务的机构。我们亦建议十九个规管范畴,涵盖机构管治、机构的标准、临床质素、收费透明度和罚则五大类别,同时就拟赋予规管当局相关的权力谘询公众。」

  「根据收集得来的公众意见,整体来说,市民相当支持对香港各类私营医疗机构施加更切合目前需要及更全面的规管。他们普遍认同,现行的规管制度在数十年前订定,涵盖范围狭窄,不足以应对不断转变的私营医疗环境。市民亦普遍支持我们建议的十九个规管范畴,并提出具体意见让我们参考。」

  经仔细考虑公众及各持份者的意见后,政府建议修订部分具体建议,包括:

(1)简化两类拟受规管的私营医疗机构的名称,把由「进行高风险医疗程序的日间医疗机构」和「在法团组织管理下提供医疗服务的机构」分别改称为「日间医疗中心」和「在法团组织管理下的诊所」;

(2)探讨成立一个独立的「处理私营医疗机构投诉委员会」,该委员会将获授权处理三类私营医疗机构在提供服务的层面未能解决的投诉;

(3)修订「提供报价」这规管范畴为「提供服务费用预算」,以阐明有关规定的政策目标,是要求私家医院就整体收费总额提供合理的参考(而非明确的「报价」),供病人考虑;以及

(4)于随后的立法过程中,审慎检讨拟议罚则的适用范围和水平;法例亦会订明其他惩罚措施(包括暂停提供服务,甚至撤销牌照等),以处理违反其他规管要求的行为,如违反实务守则等。

  发言人说:「为落实各项规管建议,我们正与相关政府部门及持份者合作,订定新规管制度的细节,以期在二○一六至一七年度立法会会期内,把有关条例草案提交立法会审议。同时,我们会透过宣传活动,加深公众对我们的建议的了解。」

  政府于公众谘询期内共收到二百九十六份意见书,包括二百三十八份个人意见书及五十八份团体意见书。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为日后政府推行新规管制度打下基础。

  私营医疗机构规管谘询报告可于食物及卫生局医疗规划及发展统筹处网页(www.hpdo.gov.hk)下载,并会于四月十八日起于各区民政事务处供索取。



2016年4月11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5时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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