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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会见传媒谈话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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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行政长官梁振英今日(四月八日)晚上出席一项活动后与传媒的谈话全文:

记者:特首,可否回应一下你在电话上向航空公司职员讲过你是「特首」的身份,可否都简单回应一下?

行政长官:我讲讲一些具体事实。当日,颂昕去到机场的时候,离开她乘的航班起飞时间还有一个小时。颂昕没有打电话给我「求救」,是我按习惯到了大概十二时左右打电话给她,在她入闸前跟她说bye-bye,那时候她对我说她行李的事。如果是想用什么特权的话,可能她一遇到这件事时,她就会向我提出,打电话,但她没有这样做;她妈妈,我太太亦没有这样做。而她(颂昕)自己在现场,她自己处理了一段时间,她收到我的电话,她当日跟我说,她当时正在处理行李的事。我亦没有与机管局或保安公司谈过这件事,没有接触过机管局或保安公司任何层级的人。而大家都知道这件事的核心问题是保安公司的责任,我与航空公司通电话,是想了解一下在不同情况下,譬如说她那件手提行李真的不能够上机,颂昕手提行李里如果有一些重要的东西,她不想留下手提行李,她想走出来,我们要怎样接她走;跟她有托运行李的卸仓问题,还有就是如果她自己飞,留下的手提行李,那些手提行李怎样取回?是否真的要她自己本人下次在美国回港时取回,抑或我们可以代她取回?就是谈一些怎样处理这件事的问题。

  大家从常理方面想想,如果颂昕她想要有一些什么特权的话,她一碰到问题,这个离开飞机起飞前一个小时打电话给我,打电话给妈妈,那么我可能会,如果真的要去干预这些事情的话,打电话找航空公司的高层,打电话找保安公司的高层,但我们绝对没有这样做,只不过是与前线人员和她讨论,如果手提行李不上机或者人也不上机的话,后续的安排是怎样,我们没有干预保安公司或航空公司的行为。而且因为她大概十一时半左右已经到达机场,很快已经发现遗下了手提行李。如果她知道她需要而且可以出去认回手提行李后,再办一次离境手续的话,她有足够时间去做,而我相信她亦会愿意做。所以这件事,完全没有她或我或妈妈用什么特权的问题。我们很重视机场保安的工作,因此我自己即使公务出访,离开机场贵宾室的时候,也要通过安检,身上金属物品等等都要取出,我们一定会配合。今次这件事,她亦完全服从机场的安排。她没有主动找我「求救」,是我打电话给她打算跟她说bye-bye的时候知道这件事。我便和她身边那位航空公司人员,她当时正帮她处理这件事。而且你说如果要去干预这件事,用特权,我相信当时已经太迟,当时已是十二时多,航班离开香港的时间是十二时半,所以我们一,没有动机;第二,亦没有需要去做。

记者:但是其实有没有在电话上表露过你是行政长官的身分?或者有任何的言词,可能不是exact wording「叫我梁特首」啦?

行政长官:没有。我只不过是跟航空公司的职员说:「我是乘客梁颂昕的爸爸。听说她有可能上不了机,或者手提行李上不了机。那些手提行李也好,或者寄了舱的行李那些东西怎么办?需不需要看看如何接她出来回家等等」,是谈过那些具体的,你可以说是后续那方面的问题。

记者:即是你当时是自称你是梁颂昕的爸爸?

行政长官:是。

记者:而不是自称梁特首?

行政长官:没有,我不会叫自己做梁特首。

记者:其实担不担心航空公司职员现在这样做,其实是揭露了一个很大的保安漏洞,有可能日后其实会引入一些恐怖分子这类的事,而这个可能是因为你这件事?

行政长官:没有,没有,我看到,是否昨日?有传媒不知如何拿到航空公司在当晚,不是这几天,当晚它就这件事每发生一个情节的一个记录,昨日在传媒那里披露出来。你可以看到我们的保安公司是非常严格的,因此颂昕说她遗下了一件手提行李在外边,他们要保留这件手提行李,不能够即时交回给你,要等遗失行李、遗失物件的有关部门来,跟上级来。跟我亦看到,这个我没有直接和他们沟通,我亦看到有关方面说了,这件手提行李都是经过正常的检查程序,这件行李才交给颂昕,所以不存在是否安全那里出了什么问题。

记者:但是现在说一贯做法,其实是那个当事人应该跟自己的行李,即是和它一起。所以换言之,梁颂昕应该走出去,拿自己的行李,再一起进去。如果,你觉得当初会否有职员可能认得你是行政长官,而你有影响力,而令到她可以有这个例外的情况?

行政长官:我不在现场。

记者:在电话上面,我意思是。

行政长官:在电话上面已经是十二时多的时间。我看到今日亦有各个方面就机场的做法如何,这个我们是愿意全面配合机场的要求。正如我刚才所说,颂昕她发现遗下手提行李的时候,她是有一整个小时的时间,而且大家看昨日媒体披露航空公司一份内部的一个记录文件,都看到颂昕有主动提出,就是希望出外面取回那件行李。谢谢。




2016年4月8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21时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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