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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事务处招募乐团及合唱团团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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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音乐事务处辖下的十七队乐团及两队合唱团,现正招收二○一六/一七年度团员,训练期由今年九月至明年五月底。截止报名日期为四月三十日。

  年龄二十五岁或以下及具备指定音乐资历的青年乐手,可申请接受不同程度的中乐、西乐及合唱训练。除每星期一次的排练外,团员亦有机会参与不同的文化活动和演出,或与访港的内地及海外青年乐手交流切磋,扩阔音乐视野。

  训练费用全免,惟团员须自备乐器(大型乐器除外),以及自购团服和所需乐谱。

  现正招募团员的乐团及合唱团分别为:香港青年交响乐团、香港青年弦乐团、港岛青年弦乐团、九龙青年弦乐团、新界青年弦乐团、香港少年室乐团、香港青年管乐团、音乐事务处青年铜管乐团、九龙青年管乐团、新界青年管乐团、香港儿童管乐团、香港青年中乐团、港岛青年中乐团、九龙青年中乐团、新界青年中乐团、音乐事务处少年中乐团、音乐事务处儿童中乐团、音乐事务处青年合唱团和音乐事务处儿童合唱团。

  报名表格和章程可于音乐事务处各区音乐中心索取,或从音乐事务处网页www.lcsd.gov.hk/tc/mo/activities/upcoming/2016-17recruitment.html下载。合资格之申请者将于五月底前获发试音通知,内容包括音阶、视奏或视唱及表演一首自选乐曲。申请者将于八月底前获通知结果。

  查询请致电各区音乐中心:二八○二 ○六五七(香港区)、二七九六 二八九三(观塘区)、二三九九 二二○○(旺角区)、二一五八 六四六二(沙田区)和二四一七 六四二九(荃湾区)。



2016年4月5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7时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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