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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规会规划指引编号17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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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规划委员会(城规会)今日(四月一日)公布一份有关指定「综合发展区」地带及监察「综合发展区」发展计划的进度的修订规划指引。

  经修订的指引列明在划设一幅「综合发展区」用地后,首次对该幅用地的检讨工作会在随后的第三年年底进行,继而每两年检讨一次(而非现行机制下每年检讨一次)。

  查阅经修订的规划指引(城规会规划指引编号17A)可联络城规会秘书处,地址为香港北角渣华道333号北角政府合署15楼(电话号码:2231 4810或2231 4835),或浏览城规会网页(www.info.gov.hk/tpb)。

  有关规划指引的查询可致函或电邮致城规会秘书处(电邮地址:tpbpd@pland.gov.hk),亦可向规划署规划资料查询处(热线电话:2231 5000,电邮∶enquire@pland.gov.hk)查询,地址为北角政府合署17楼及沙田上禾鄚路1号沙田政府合署14楼。



2016年4月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2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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