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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委任退休金上诉委员会及公务员公积金计划政府自愿性供款上诉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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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四月一日)宣布,行政长官已委任陈家乐由二○一六年四月八日起,出任退休金上诉委员会及公务员公积金计划政府自愿性供款上诉委员会的召集人暨委员,任期三年。

  此外,现任召集人暨委员陈清霞博士将於二○一六年四月七日离任。政府对她过去提出的宝贵意见和作出的显著贡献深表谢意。

  退休金上诉委员会是根据《退休金利益条例》成立的法定组织,负责就公务员因拒绝批予、取消、暂停支付或扣减退休金利益而提出的呈请,向行政长官提供意见。公务员公积金计划政府自愿性供款上诉委员会为非法定的组织,就公务员因反对没收或追讨其来自该计划的政府自愿性供款的累算权益而提出的申述,向行政长官提供意见。

  上述委员会另外两名委员为李子建教授及陈咏仪。



2016年4月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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