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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电台及新城电台模拟声音广播牌照获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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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三月二十二日)宣布,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已批准香港商业广播有限公司(商业电台)及新城广播有限公司(新城电台)提出的模拟声音广播牌照续期申请,为期十二年,由二○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开始,至二○二八年八月二十五日结束。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发言人说:「续期牌照的牌照条件,主要以商业电台及新城电台现有牌照为基础,另加入两间电台的新承诺,以及作出适当的更新。」

  商业电台承诺於二○一六至二○二二年,在六年内投资共九亿八百六十万元,当中包括资本投资二千五百万元和节目投资八亿八千三百六十万元。新城电台则承诺在六年内投资共六亿八千五百万元,当中包括资本投资二千二百三十万元和节目投资六亿六千二百七十万元。

  商业电台及新城电台亦承诺,会检讨及修订其书面指引,以加强对员工的指引,确保他们严格遵守《电台业务守则-节目标准》中,就关乎香港公共政策或备受公众关注而又具争议议题的真实题材节目所订的持平规定,包括但不限於恰当地持平的规则,以及规管个人意见节目的规则,当中包括订明有需要尽量让多方面意见得以表达的规定。

  发言人说:「有关指引的措施由通讯事务管理局(通讯局)提出,以回应市民对某些电台节目是否持平的关注。商业电台及新城电台均接纳通讯局的建议。」

  政府将於二○二二年就商业电台及新城电台模拟声音广播牌照进行中期检讨。

  通讯局在处理商业电台及新城电台续牌申请时,全面评核了两间电台的表现,并在二○一四年九月十五日至十一月十四日进行公众谘询,收集公众对两间电台服务的意见。通讯局其后於二○一五年五月向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呈交建议。

  发言人说:「通讯局认为商业电台及新城电台大致上已遵守法例规定、牌照条件和有关节目、广告及技术标准方面的业务守则。」

  「通讯局亦接纳两间电台建议的投资计划,并认为他们具备足够财力履行投资承诺。」
     
  商业电台及新城电台的模拟声音广播牌照在二○○三年七月获续期,有效期十二年,由二○○四年八月二十六日开始,至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结束。



2016年3月22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7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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