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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民政事务局局长就《2015年定额罚款(公众地方洁净罪行)(修订)条例草案》恢复二读辩论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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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民政事务局局长刘江华今日(三月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2015年定额罚款(公众地方洁净罪行)(修订)条例草案》恢复二读辩论的致辞全文:

主席:

  首先,我要衷心感谢议员支持《2015年定额罚款(公众地方洁净罪行)(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恢复二读,亦有很多议员表达对条例草案的意见,我在此表示多谢。

  为处理因店铺阻街而产生的各种影响道路畅通、行人安全以及环境徖生等问题,以改善市容和城市生活质素,我们在二○一四年就「加强处理店铺阻街」这个课题进行了为期四个月的公众谘询。我们共收到一千一百多份的书面意见,大部分意见均支持我们在谘询文件提出的多管齐下建议,即加强执法,引入定额罚款制度,与区议会合作,加强宣传及公众教育等方法处理店铺阻街的问题。

  现时店铺阻街是以传票方式提出检控,但以此法律工具作检控需时较长及判处的平均罚款额较低,以致阻吓作用有限。因此,我们在谘询文件提出的其中一个建议,是设立定额罚款制度,作为新增的执法工具,以更快和更有效地处理店铺阻街问题。大体而言,大多数回应者均支持引入定额罚款制度,以加强对违例店铺的阻吓作用,并认为将罚款额订於1,500元水平恰当。

  拟议的定额罚款制度旨在对直接、清晰和较易於确立的店铺「在公众地方造成阻碍」行为提出检控。我们已於去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向立法会民政事务委员会介绍拟议的定额罚款制度,以及相关执法策略和支援措施。而有关条例草案亦已於去年年底向立法会提交。

  条例草案的目的,是透过订立定额罚款制度,加强处理店铺阻街问题。简单而言,条例草案藉修订《定额罚款(公众地方洁净罪行)条例》(第570章),让第228章(《简易程序治罪条例》)第4A条所订的「在公众地方造成阻碍」罪行可在现行票控制度以外,以定额罚款通知书作出检控。

  政府在引入定额罚款制度的同时,亦很明白正如很多议员指出一样,是需要有相应的执法行动加以配合。作为定额罚款制度的两个执法部门,食物环境徖生署已经获得额外人手加强执法行动亦加强员工在执法方面的训练,而警务处亦会确保前线人员清楚了解新的制度,以便他们在跨部门行动中向其他部门提供所需协助。相关执法部门已经手制订执法指引,以确保执法行动的有效性及一致性。

  政府的执法部门会一如既往,负责拟订执法计划及优次,并会在过程当中考虑区议会的意见,亦视乎个别区议会的意愿,执法部门会沿用现有的做法,让区议会就阻街黑点及酌情容许范围提供意见。

  为预留充足时间宣传定额罚款制度,并让业内人士和其他持份者作出准备,我们建议修订条例在刊宪当日起计六个月届满时正式实施。在此六个月期间,我们会加强对业内持份者和市民的教育和宣传,提高公民意识。我们在地区层面会与区议会通力合作,进行公众教育和宣传工作。我们希望通过不同层面的宣传工作,让业内持份者清楚新设订的定额罚款制度和店铺阻街罪行所带来的法律后果,从而守法,共同保持街道畅通。

  主席,我动议二读条例草案,恳请议员支持条例草案,多谢主席。



2016年3月18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2时1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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