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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扶贫委员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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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主持的扶贫委员会(委员会)今日(三月十七日)下午召开委员会第二届任期内的第十七次会议。是次会议主要检视了退休保障公众参与活动的工作进度,并讨论关爱基金援助项目及地区扶贫工作。

  委员会备悉於去年底展开的退休保障公众参与活动的工作进度。政府官员及委员在过去三个月一直透过不同渠道,介绍谘询文件及聆听社会各界的意见。有意见认为「有经济需要」模拟方案的8万元资产上限水平偏低。委员会同意要继续向市民多作解说,并澄清8万元只是用作财务评估的参考水平,欢迎市民就资产上限的合适水平多提意见。为此,劳工及福利局将在三月底前於退休保障公众参与活动的专题网页增设一个「计算机」,以显示把现时「有经济需要」模拟方案的资产上限放宽至不同水平的相应新增开支和受惠人数等。谘询期至六月完结,委员及相关官员在余下的谘询期间会继续出席公众谘询会并与不同持份者会面,听取公众意见,以促进社会各界就退休保障方案建立共识。会上,身兼智经研究中心副主席的委员刘鸣炜亦向委员会介绍了该中心发表的一份有关退休保障的研究报告,该报告就如何优化本港退休保障制度提出具体的政策建议。

  委员会亦通过了一项新的关爱基金援助项目和延展了一个试验计划,详情如下:

(一)跟进二○一六年《施政报告》的建议,委员会通过在免费优质幼稚园教育政策於二○一七至一八学年推行前,於二○一六至一七学年率先推行「向幼稚园学生提供一次过就学开支津贴」的新项目,及早支援有需要的家庭应付子女就读幼稚园学费以外的其他就学开支。津贴金额参考二○一六至一七学年「综援计划」的定额津贴,并将分为全津(3,770元)、四分之三津(2,828元),及半津(1,885元)。新项目的总拨款约为1亿5,700万元,预计能惠及约50 000名幼稚园学生。

(二)委员会通过将现行「为低收入家庭护老者提供生活津贴试验计划」(「试验计划」)第一期延续四个月至二○一六年九月底,并於十月开展第二期至二○一八年九月,以配合二○一六年《施政报告》建议的「为残疾人士照顾者提供生活津贴的试验计划」的实施时间表,让社会福利署可於将来一并为两个计划拟定未来方向。试验计划第二期将增加2 000个受惠名额至4 000个,而受惠资格及推行安排将与之前一致。合资格的护老者每月将获发放2,000元的生活津贴;如护老者同时照顾超过一名长者,每月最多可获发放4,000元津贴。津贴的发放期最长为24个月。社会福利署会在二○一六年六月至九月的四个月延续期间邀请第二期的申请;而第一期仍然合资格的护老者在延续期间可继续领取津贴,并可申请在第二期领取津贴。上述建议将涉及1亿8,876万元的额外拨款,项目的总拨款额将由1亿2,600万元增至3亿1,476万元。

  另外,委员会备悉「伙伴倡自强」社区协作计划(「伙伴倡自强」计划)的进度,以及民政事务总署和各区的民政事务处如何在地区层面协调扶贫工作,并特别听取了深水桋民政事务专员分享该区在推动社区参与和协调扶贫措施的经验。配合以地区为本防贫纾困的工作方向,民政事务总署在二○○六年推出「伙伴倡自强」计划,透过资助发展社会企业,为弱势社群创造就业机会。截至二○一五年十月一日,计划共资助176间社企,涉及拨款总额2亿700万元,直接雇用超过4 000多人,当中约八成雇员来自弱势社幠,扶贫成效显著。在二○一六至一七年度起推行的新阶段「伙伴倡自强」计划将实行多项优化措施,包括扩阔资助范围及推行先导计划让获资助社企在符合条件下分派部份利润,以吸引更多具营运社企经验及能力的人士发展社企。而各区的民政事务处将继续透过区议会和其他地区机制,按地区需要及情况推动社区参与及协调扶贫工作。



2016年3月17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20时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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