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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长谈「一国两制」及案件刑期覆核(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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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资深大律师今日(三月十六日)出发前往上海出席第三届沪港商事调解论坛前,与传媒的谈话内容:

记者∶《学苑》提出全民修订香港宪法和香港独立,其实可不可行?

律政司司长∶我想探讨香港的未来发展是件好事,但我相信现阶段我会建议把时间和资源花在如何再完善我们的「一国两制」和如何可以进一步令「一国两制」落实,比较符合香港的整体利益。

记者:你会不会觉得二○一七后应该是「一国两制」续期或加长?

律政司司长∶我看不到为何「一国两制」须要改动,我亦相信在「一国两制」下,香港可以继续发挥其独特的优势。

记者:对於大学生在二○四七之后,对二○四七的前途似乎有忧虑,你有什么看法?

律政司司长:我不知道他们是否忧虑,我留意到他们好像有一个想法,就是希望用他们现时的探讨方向争取民主。若方向是这样的话,我会建议,正如我刚才所说,不如再想想如何可以进一步完善我们现时的「一国两制」,反而是一个比较更加务实、更加符合香港利益,亦可以争取到民主的手段。我相信香港独立,我们没什么条件,亦不会符合香港的整体利益。

记者:例如如何可以优化「一国两制」?

律政司司长:我相信这是一个大题目,希望大家可以在这方面作一些比较落(务)实些的研究,往后可以再探讨。

记者:另外,就立法会新界东北拨款时……立法会冲击的示威者,律政司就那个结果提出覆核,当中有什么考虑?

律政司司长:因为该事件已进入司法程序,所以我们不方便作一个比较具体的评论,但我相信这位记者朋友亦留意到,就是昨日我们回覆传媒查询时,亦已指出我们根据《刑事诉讼程序条例》第81A条的条款,条款里已列举了在什么情况下,律政司可以要求上诉庭作出刑期覆核,我们会根据这法例的条文所列举的。谢谢大家。



2016年3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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