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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规会修订坚尼地城及摩星岭分区计划大纲草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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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规划委员会(城规会)今日(三月十一日)宣布修订宪报内的坚尼地城及摩星岭分区计划大纲草图。此宪报内的通告取代二月二十六日公布的通告。

  修订项目主要包括把「未决定用途」地带及坚尼地城西部的多幅用地改划。海旁公园和休憩用地用途方面,加多近街以西一幅临海土地由「未决定用途」地带改划为「休憩用地(1)」地带,而四个码头则纳入规划区,并划作「休憩用地(1)」地带;西宁街及域多利道之间的一幅土地由「未决定用途」地带及显示为「道路」的地方改划为「休憩用地」地带;西宁街以北的一幅临海土地由「未决定用途」地带改划为「休憩用地」地带;以及毗邻傲翔湾畔的现有公众休憩用地内的一幅土地由「其他指定用途」注明「地下废物转运站的有关用途」地带改划为「休憩用地」地带。

  商业、消闲及与旅游有关用途方面,西宁街以北现时仓库及码头设施所在的一幅土地由「工业」地带及「其他指定用途」注明「码头」地带改划为「其他指定用途」注明「商业、消闲及与旅游有关的用途」地带。

  住宅用途及提供社区设施方面,域多利道以南及加惠民道以西的一幅土地由「未决定用途」地带、「其他指定用途」注明「加油站」地带、「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及「绿化地带」改划为「住宅(甲类)5」地带;域多利道及加多近街交界处的一幅土地由「未决定用途」及「休憩用地」地带改划为「住宅(甲类)6」地带;西宁街及域多利道之间的两幅用地由「未决定用途」地带改划为「住宅(甲类)」地带;西宁街以东的一幅土地由「未决定用途」地带改划为「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作学校用途;西宁街西端的一幅临海土地由「未决定用途」及「其他指定用途」注明「地下废物转运站的有关用途」地带改划为「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作重置海水抽水站;以及域多利道西端的两幅土地分别由「住宅(丙类)3」地带改划为「其他指定用途」注明「公众殓房」地带,以及由「绿化地带」改划为「绿化地带(2)」,作重置域多利亚公众殓房。

  道路用途和改善道路交界方面,沿加多近街、域多利道、西宁街及加惠民道的五幅狭长土地由「未决定用途」地带、「休憩用地」地带、「其他指定用途」注明「加油站」地带及「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改划为显示为「道路」的地方。

  其他修订项目包括把西宁街北面稍远处,沿海滨的两个现有海面范围剔出规划区;把位于坚弥地城新海旁的一个现有码头纳入规划区,并划作「其他指定用途」注明「码头」地带;把域多利道及摩星岭北面山麓之间的四幅土地由「未决定用途」地带改划为「绿化地带」;把加惠民道西南面稍远处的一座现有香港铁路通风大楼由「未决定用途」地带改划为「其他指定用途」注明「香港铁路通风大楼」地带;把西宁街西端现作为港岛西地下废物转运站内的一幅土地由「未决定用途」地带改划为「其他指定用途」注明「地下废物转运站的有关用途」地带;以及把域多利道以南现作为港岛西地下废物转运站的一幅土地由「未决定用途」地带改划为「绿化地带(1)」。

  城规会又修改图则的《注释》及《说明书》以反映上述修订,以及适当地更新各用途地带及规划区的一般性资料。

  载有修订项目的坚尼地城及摩星岭分区计划大纲草图编号S/H1/20,现置于城规会秘书处、位于北角和沙田的规划署规划资料查询处、港岛规划处及中西区民政事务处,让市民于办公时间内查阅。

  城规会已修订提交申述的限期。市民可于五月十一日或之前,就有关修订向城规会秘书处作出书面申述,有关申述将供公众查阅。

  坚尼地城及摩星岭分区计划大纲草图复本现于北角及油麻地地图销售处发售。市民亦可于城规会网页(www.info.gov.hk/tpb)浏览该草图。



2016年3月1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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