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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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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有团体表示香港和深圳「空域共享」可能违反《基本法》的失实言论,民航处今日(三月七日)发表以下声明:

  「由中国民用航空局、香港民航处及澳门民航局组成的三方工作组,在商定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空中交通管理规划与实施方案(2.0版本)》的过程中,必定会确保所有安排符合《基本法》有关条文,以及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空域管理的安全规定。

  有团体昨日(三月六日)向传媒展示一张声称是民航处处理香港和深圳空域的概念图,民航处不曾向城市规划委员会展示任何声称为香港和深圳空域共享的图像,该图像亦非由民航处制作。

  民航处过往已多次重申,香港、澳门和内地在考虑及采纳任何空域管理方案时,有关空域的拥有权仍属於原有空管单位,符合《基本法》有关条文。三方工作组亦会以航空安全为首要任务,严格遵照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空域管理的安全规定,绝不会对飞行安全构成任何威胁。

  为提升空管效率,国际民用航空组织一向鼓励其成员国在规划空域时首要考虑航道结构及空管效率,而非国家边界。国际民用航空组织文件附件11(第2章)更建议提供空中交通服务的空域的划分,应依据航路结构性质和有效服务的需要,而不是依据国界。为了方便提供空中交通服务,成员国可协定允许划分空域的分界线跨越国界。这种空域管理方法在国际间相当普遍,例子包括:新加坡和马来西亚,以及欧洲国家如德国和瑞士等。

  至於现时香港与内地在其飞行情报区内采纳不同的度量衡单位,存在已久,从不影响航空安全。

  香港民航处会继续透过三方工作组的平台,与内地和澳门空管单位商讨按部就班地推进各项优化珠三角区内飞行程序及空管措施,以应付区内持续不断增长的航机升降量。」



2016年3月7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8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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