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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主席就刘皇发议员请假和议员审议《2014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的事宜的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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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立法会秘书处发出:

  以下是立法会主席曾钰成议员今日(三月四日)就刘皇发议员请假和议员审议《2014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的事宜,於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见传媒的发言:

  我知道大家关心刘皇发议员的问题。刘议员没有出席立法会会议一段时间,他一直都有写信向我请假。他先后数次写过请假信,最后一次是二月二十日(发出的),他要请假至三月二十日。即是说,他现在仍是处於请假期间。刚才我听到有人问,刘皇发议员有没有辞职?我并没有收到任何刘皇发议员要辞去立法会议席的讯息。

  (曾钰成议员在回应记者有关刘皇发议员请假的提问后,就有关议员审议《2014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作了以下发言。)

  (立法会)会议的程序是要按基本法和《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当中有关的规定只有两项。第一,基本法规定了政府议案一定要优先放在议程上,即是(如果)又有议员议案、又有政府议案,一定要先处理政府议案。这条条例草案当然是政府议案,这是第一。现在,这条条例草案仍在议程上,政府并没有撤回。

  第二,(根据)我们的《议事规则》第18条,以政府议案来说,(立法会处理)法案先於决议案,所以才会有政务司司长给我来信,大家都知道,因为政府想在三月十六日审议临时拨款决议案。临时拨款决议案应该是放於法案之后(处理的),因为现在《2014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仍在议程上,而这一次会议未曾完成处理(这条条例草案),如果政府不做任何事情,那么,在下次会议我们应该首先要处理法案,而法案亦要首先处理《2014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但是,政府已经预告,将会根据《议事规则》第91条,提出暂停执行(《议事规则》)第18条,那就可以(让政府)先把决议案(放到议程)处理。在完成(处理)决议案后,到我们要处理政府法案,因为这条《2014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仍在议程上,所以接下来就要处理《2014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所以你问政府可否(把条例草例)重提(立法会),那是当然可以的,这条条例草案仍在议程上。但是,刚才的问题,局长既然说明了政府在这个任期内都不会再(把条例草案)重提(立法会),政府的做法可以是将这条条例草案排在其他草案之后,即是排在其他法案之后。待完成处理其他法案,然后才处理这条(条例草案)。

  但我想指出,即使我们恢复处理这条条例草案,大家都会记得,我们仍在处理根据《议事规则》第40(4)条提出的休会待续议案。所以如果我们恢复处理这条条例草案,首先就要恢复(辩论)该个休会待续议案。这可能会有不同的结果发生,例如,处理完休会待续议案,如果表决通过了,这个法案便暂时不会重提(立法会),直至政府表示要重提。如果政府真的是无意(重提),政府宣布了不会(重提),那便不会重提(立法会)。但是,另外一个(可能性),是政府不断把它排在其他法案之后,我们便一直不会有机会处理(这条条例草案),除非处理完其他法案。所以,要视乎政府如何做,政府有其不同的选择。

  我们处理(审议)这条条例草案,到今天为止,一共用了差不多96小时,(准确时间为)95小时50分钟。当中有接近38小时,(准确时间为)37小时42分钟,是因为点算法定人数,等待议员返回(会议厅)而浪费了的。

  点算法定人数(方面),整个(审议)条例草案过程一共有187次,用了接近38小时,所以实际上用於辩论的时间只有58小时左右。

  同时,(用於辩论的)58小时(当中),正如今天苏锦梁局长发言时所说,58小时当中并不是全部(用於)辩论法案本身,因为其中包括了中止待续、休会待续等(议案)的辩论。

  我之前亦说过,如果占议席接近4成的议员都强烈反对一个政府议案,政府真的要通过(该议案)的话,是会很艰难的。现在这条《2014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便属於这个情况,即是所有泛民主派的议员均反对(这条条例草案)的话,(要通过)当然是很艰难的。



2016年3月4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21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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