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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题:为进行大厦维修工程的业主提供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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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三月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叶国谦议员的提问和民政事务局局长刘江华的书面答覆:

问题∶

  现时全港楼龄达50年或以上的楼宇接近6 000幢,并以每年580幢的速度递增。二○一四年四月,为协助业主妥善安排楼宇维修工程以及打击围标,民政事务总署联同有关的专业团体,推出「顾问易」大厦维修谘询服务计划(顾问易计划),免费向业主立案法团(法团)提供关於大厦维修工程深入、全面和度身订造的专业谘询服务。然而,有不少业主和法团向本人反映,他们所获支援仍然不足。另一方面,蒥区重建局(市建局)将於今年四月或五月推出「楼宇复修促进服务先导计划」(先导计划),向私人楼宇的法团提供技术支援,藉以减低在楼宇维修过程中可能出现围标的机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法团现时可就大厦维修工程事宜获得的各项支援(包括法律谘询)及资助的详情为何;

(二)有否评估顾问易自推出以来的成效;鉴於该计划已於去年九月截止申请并将於今年三月底结束,民政事务总署会否推出新的常设计划,提供关於大厦维修工程的谘询服务;若否,原因为何;

(三)鉴於市建局将推行的先导计划只限楼龄三十年或以上及应课差饷租值较低的楼宇的业主申请,政府会否要求市建局放宽申请门槛,让中产屋苑亦能受惠;若否,原因为何;及

(四)鉴於当局在各区设立的地区大厦管理联络小组的职责包括向业主及法团提供支援,以及协助各部门执行与大厦维修相关的工作,但处理该等工作需具备相关的法律知识,联络小组的工作人员曾否接受相关的法律培训;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一)管理以及妥善维修大厦是业主的责任。楼宇维修涉及复杂的专业知识,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机构一直致力以多管齐下的措施,包括提供支援服务和公众教育,协助业主开展楼宇维修工程。

  在提供支援服务方面,根据发展局提供的资料,屋宇署、市区重建局(市建局)和香港房屋协会(房协),现时已推行多项财政及技术支援计划,协助有不同需要的业主维修其物业。这些计划包括:

(i)由市建局推行的「楼宇维修综合支援计划」;

(ii)针对长者业主需要而由政府拨款、房协推行的「长者维修自住物业津贴计划」;

(iii)屋宇署为自愿或强制修葺楼宇及斜坡、维修和改善消防装置、升降机、电力装置及煤气竖管、清拆违例建筑物等提供低息贷款的「楼宇安全贷款计划」等。

  上述计划的详情请参阅附表。

  为协助业主履行管理大厦的责任及妥善安排维修工程,民政事务总署(民政总署)会转介有需要的业主立案法团(法团)参加上述的财政和技术支援计划,亦积极为业主提供其他支援服务,例如:

(i)针对「三无大厦」(即无法团、无居民组织及无管理公司的大厦)缺乏管理和业主欠组织的情况,民政总署在二○一一年起推出「大厦管理专业顾问服务计划」(顾问服务计划),委聘专业物业管理公司(物管公司),为目标大厦提供一站式大厦管理顾问服务,协助组织业主,改善大厦管理。顾问服务计划的其中一个服务范围,是由物管公司为目标大厦的消防、电力及其他公用设施拟备管理检核报告,并协助业主成立法团及申请各项资助或贷款计划,以及跟进维修工程和招标事宜等;

(ii)与香港测量师学会、香港工程师学会及香港建筑师学会合作推出「『顾问易』大厦维修谘询服务试验计划」(「顾问易」试验计划),协助法团聘请工程顾问(详见下文第(二)段);

(iii)如有需要,转介法团和业主参与由民政总署和香港律师会合作推出的「大厦管理免费法律谘询服务」,由义务律师提供免费的法律谘询服务;及

(iv)当出现争议时,转介法团和业主参与民政总署特设的「大厦管理纠纷顾问小组」,听取专家中肯和专业的意见。若双方同意,更可参与由民政总署与香港调解会和香港和解中心合作推出的「大厦管理义务专业调解服务试验计划」,由认可调解员提供免费调解服务,协助双方解决纠纷。

  此外,民政总署一直与相关政府部门、机构和专业学会紧密合作,加强公众教育及宣传,为法团和业主就楼宇维修的程序、防贪和防罪等方面提供资讯,以保护业主的权益,鼓励业主积极参与法团业主大会及大厦维修工作。

(二)「顾问易」试验计划在二○一四年四月推出,三个参与计划的专业学会派出会员组成专家小组,义务为法团提供专业和度身订造的意见和支援,包括讲解工程顾问的角色与责任、招标程序、如何草拟招标/合约文件和分析标书等,指导法团挑选合适的工程顾问,从而减低围标风险。

  「顾问易」试验计划自推出以来,共接获116份申请,其中73个法团符合资格(注一)。截至二○一六年二月为止,我们已安排了超过100次专家小组与法团会面。大部分参与「顾问易」计划的法团都对计划所提供的参考资料及范本、专家小组的专业意见及会面安排等表示满意。相关的专业学会亦对计划有正面的评价。

  「顾问易」只属试验性质计划。鉴於市建局即将於本年第二季推出「楼宇复修促进服务先导计划」(楼宇复修先导计划)(详见下文第(三)段),「顾问易」试验计划将於本年三月底服务期届满后结束,预计届时所有个案均已顺利完成。

(三)发展局表示,市建局将於本年第二季推出的楼宇复修先导计划,目的是加强对业主进行楼宇维修工程的技术支援,包括提供指引及合约样本、安排专业人士提供独立意见、设立电子投标平台等,从而降低工程出现围标的机会。

  先导计划的申请条件为住宅单位每年平均应课差饷租值不超过三十万元(市区)或十六万元(新界)、楼龄达三十年或以上的私人住宅楼宇。据市建局提供的资料,全港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楼宇有约19 000幢,占同龄住宅楼宇近九成,当中不乏大型私人屋苑。市建局将於计划推行十二至十八月后进行检讨。如效果理想,市建局会积极考虑向更多楼宇提供服务。

(四)为使联络主任具备专业知识,更有效地执行与大厦管理有关的职务,民政总署会定期和按实际需要,积极为他们提供培训机会,例如为所有新聘联络主任提供与大厦管理有关的入职课程,以及举办以《建筑物管理条例》(第344章)(《条例》)条文和相关案例判决为主题的工作坊和讲座。我们亦委聘了专上学院为负责大厦管理相关职务的联络主任提供专设训练课程,特别聚焦於多层大厦管理的相关法律事宜。

  此外,民政总署设有法律顾问,为负责执行与大厦管理有关职务的联络主任提供与《条例》和案例相关的培训,以及在有需要时向前线联络主任提供法律支援。

  然而,联络主任并非法律专业人士,因此不应向法团和业主提供法律意见。如有需要,法团和业主应向法律专业人士寻求意见,或参与上文第(一)段介绍的「大厦管理免费法律谘询服务」,以获得由义务律师免费提供的法律谘询服务。

注一:法团所属大厦须符合指明条件,包括楼龄二十年或以上,并属住宅或综合用途(即商住两用);住宅单位每年平均应课差饷租值不高於三十万元;没有聘请物业管理公司;以及拟进行的维修工程没有获得「楼宇更新大行动」或「楼宇维修综合支援计划」下的「公用地方维修津贴」,以及「公用地方维修免息贷款」资助。绝大部分符合资格的法团(96%),均属楼龄三十年或以上的大厦。



2016年3月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3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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