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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五题:向有听力问题长者提供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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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二月二十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李国麟议员的提问和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的书面答覆:

问题: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去年发表的报告,约有三分之一的长者(即六十五岁或以上人士)有残疾性听力损失。据报,有商人洞悉长者人口不断上升所带来的庞大商机,开办听力中心向长者提供听力测试及出售助听器。由于欠缺监管,部分听力中心以海鲜价出售助听器,而且没有聘用听力学家或听力学技术员,而为长者进行听力测试、撰写听力测试报告及验配助听器的工作只由销售人员负责,以致有长者购买了不合适但昂贵的助听器,听力不增反减。就比,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统计本港现时有残疾性听力损失的长者人数;如有,相关的数目为何;如否,原因为何,以及会否进行有关统计;现时有否针对该类长者的支援政策;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是否知悉医院管理局(医管局)辖下普通科门诊诊所会否为求诊长者安排听力测试、听力治疗及验配助听器;如会安排该等服务,具体程序及该三项服务现时的平均轮候时间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是否知悉现时(i)听力学家及听力学技术员与人口的比例,以及(ii)医管局及卫生署雇用香港这两类人员的数目分别为何;有否评估现时该两类人员的数目是否足够;如有评估而结果为否,有否具体政策及措施解决该问题;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四)鉴于有不少长者欠缺经济能力购买售价高达数千至数万元的助听器,当局有否计划向长者提供资助,以及会否把听力测试费用及助听器费用纳入(不设上限)长者医疗券计划的适用范围,以提升他们的生活安全及质素;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李国麟议员有关向有听力问题长者提供医疗服务的质询,我答覆如下:

(一)和(二)根据政府统计处于二○一三年进行有关残疾人士及长期病患者的调查,六十五岁或以上的「听觉有困难人士」约有117 600人。「听觉有困难人士」的定义,包括在进行调查时认为自己有长期性听觉困难,或正在使用一些特别听觉辅助仪器或复康工具的人士。

  医院管理局(医管局)普通科门诊照顾的病人主要分为两大类,分别是病情稳定的长期病患者(例如糖尿病、高血压病人等),以及症状相对较轻的偶发性疾病患者(例如患感冒、伤风、肠胃炎等的病人)。假如病人听觉有困难,普通科门诊医生会按病人临床情况及需要,转介至耳鼻喉专科跟进。

  医管局耳鼻喉专科会为听力有困难的人士提供适当的评估和治疗。医管局在二○一五年总共为大约8 000住院及80 000门诊人次提供听力服务。医管局没有备存有关听力测试和听力治疗服务轮候时间的统计数字,而助听器验配服务的轮候时间中位数为九个星期。

(三)医管局现时共有29名听力学家及听力学技术员,因应耳鼻喉科医生的诊断和病人的需要,适时提供听力测试和治疗服务。而卫生署现时共聘有四名听力学家,于儿童体能智力测验服务及学生健康服务提供听力学相关服务。医管局和卫生署会因应服务的需要,不时检讨人手需求。

  政府在二○○九年进行了有关医疗护理人员的医疗卫生服务人力统计调查。根据该调查,回覆的机构共聘有62名听力学家及50名听力学技术员。由于统计调查所得数字未必能代表全港听力学家及听力学技术员总数,因此现时没有计算听力学家及听力学技术员与人口的比例。

(四)在长者医疗券计划(医疗券计划)下,合资格的长者可以使用医疗券,以支付由已登记参加医疗券计划的医护人员提供的医疗服务费用,包括由已登记的医生提供的听力检查服务,但医疗券不可用于纯粹购买用品,如药物和医疗器材等。由于听力学家及听力学技术员现时无须注册,医疗券并不适用于他们所提供的服务。

  医管局透过撒玛利亚基金(基金)安全网,为符合特定临床准则及通过经济审查的有需要病人提供经济援助,以应付一些治疗过程中有需要,但不属公立医院和诊所标准收费提供的「自资购买医疗项目」或新科技的费用。基金资助项目亦包括助听器,以及更换人工耳蜗外置语言处理器及配件,有需要的病人如符合特定临床规定,会被转介寻求基金的经济援助。



2016年2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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