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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谈《2014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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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今日(二月十六日)在立法会综合大楼就《2014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与传媒谈话的内容: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大家好,今日我来到资讯科技及广播事务委员会(会议),讲解关于免费电视(的事宜)。下个月,即三月三十一日,就会有香港电视娱乐以固网形式推出新的电视服务,今日亦讲解了有关的详细安排,议员亦提出许多的提问,我亦已尽量解答。

记者:局长想问明日的四方会谈,你自己本人会否出席?会否希望讨论几次就能够有结果?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刚才我致电陈鉴林议员,因为他是条例草案委员会的主席,我知道他正在安排这个会议。我们是会配合有关的工作,我不知道现时几方面(人士)是否还有(会面)的前设。因为先前其他的参与方,譬如版权拥有人都不赞成有前设的情况之下进行这个会议,无论如何,我们会配合有关的工作。

记者:键盘战线表示现时只要讨论到公平使用的原则他们就会出席,而陈鉴林就表示明日的Agenda(议程)会主要讨论这一点,我想很大机会能够开得到会议。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我们会配合有关的工作。但至于能否召开会议,我希望陈议员(进行)这方面的工作。

记者:有没有期望会面,大家可以达成什么共识,可以如何拉近大家之间的距离?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我很难说现在有什么期望,就算能否召开会议,我现时也不是太清楚,因为我刚刚开完这个委员会会议,我曾致电陈鉴林,但我不知道这些前设是否已解决,大家可以在没有前设的情况下开会。不过,我一定会配合,但结果会如何,现时我真的很难预计。

记者:你会亲身参与?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我会参与,我和有关官员都会参与。

(请同时参阅谈话内容的英文部分。)



2016年2月16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9时5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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