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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在立法会财务委员会就高铁项目追加拨款申请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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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教授今日(二月五日)在立法会财务委员会(财委会)会议上,就广深港高速铁路香港段项目追加拨款申请的开场发言全文:

主席:

  广深港高速铁路香港段(简称高铁)项目追加拨款的需要,迫在眉睫。我们在二月底便需要认真考虑是否需要暂时停工;一旦停工,后果严重,不单费用大幅增加,更加会进一步推迟高铁完工通车时间。

  面临停工「死线」,临近「悬崖」,政府经过权衡利害,唯有决定将追加拨款申请在工务小组(委员会)未完成审议前直接提交财委会审议。这实在是於非常情况下迫不得已之举,并非政府惯常做法。

  高铁项目修订委托费用方面,港铁公司接受以844亿2,000万元「封顶」。政府於去年十一月三十日就此与港铁公司签订补充协议,而该协议亦已於港铁公司今年二月一日的股东大会上获得通过。

  高铁工程庞大而且复杂,涉及42个主要工程合约,是全球首个全地底的高速铁路项目,其西九龙总站也是在地底建造,涉及异常复杂的挖掘和地底建造工序。高铁工程另一个重大挑战是隧道的钻挖工程,不同的隧道段(包括跨境段)皆遇上不同的挑战,令工程出现延误。

  其实,国际上大型运输基建工程,过去延误超支并不罕见,根据一项二○○四年发表关於全球258项重大运输基建工程的研究(注),有九成是超支的,其中以铁路工程和桥隧工程至为严重。

  可是,我们不能因此把高铁延误超支问题轻轻带过。所以尽管政府作为高铁项目「业主」同意修订目标完工时间和委托费用,但不代表政府满意港铁公司作为高铁工程「项目管理人」的表现。政府保留追究港铁公司所保证事项和责任的全部权利。只不过为了不影响目前已经非常紧迫的施工时间表,双方同意留待高铁於二○一八年完工通车后才启动相关法律程序(包括诉诸仲裁)。

  主席,有人批评高铁是「大白象工程」。政府绝不同意。反之,高铁是本港极具战略价值的跨境运输基建项目。按照二○○九年使用的运输模型,输入最新的数据,以50年营运期计算,单是高铁为乘客节省的时间所直接带来的效益估算已约为900亿元,经济内部回报率(即EIRR)约为百分之四。这个回报率,比《铁路发展策略2014》当中提出的七项本地新铁路项目的整体经济内部回报率的百分之二为高。

  高铁项目同时可以带来其他经济和社会效益,包括所衍生的社会发展潜力、改善民生质素和提升本港整体竞争力等。作为快速便捷的跨境运输基建,高铁有助提高香港的生产力,促进商贸、就业和旅游,并强化香港作为国家南大门的枢纽地位,有利香港在「一国两制」下发挥更大的作用。

  就今次高铁项目追加拨款申请,未计及两次铁路(事宜)小组(委员会)会议共超过四小时的讨论,工务小组(委员会)已先后举行了六次会议合共13.5小时,作出审议。我们并应部分议员的要求,向铁路(事宜)小组(委员会)和工务小组(委员会)分别提交了两份及五份补充资料文件。

  高铁项目至今已完成超过四分之三,在此关键时刻,我们须致力尽早完工,不能让四分之三的工程和已作的几百亿元投资白费。若贸然停工「烂尾」,后果将会非常严重,绝对不能低估。

  根据港铁公司的资料,高铁项目的650亿元委托费用将於今年七月耗尽,但这并不代表我们可以等到七月时才取得追加拨款批准。原因是,暂停或终止高铁工程合约,也会招致额外的项目支出。港铁公司评估暂停工程所涉及的费用约为每月2亿3,300万元。港铁公司与承建商签订的高铁工程合约容许工程暂停最长180日(约为六个月)。如果因为在本届立法会余下期间最终不获额外拨款,导致高铁工程合约终止,将牵涉另外一笔约34亿元的工程终止费用。

  作为负责任的「项目管理人」,港铁公司必须要确保,一旦停工,最后的费用总额(包括暂停、以至终止工程所涉及的费用)不会超出政府650亿元的委托费用额。

  如果今届立法会会期内未能批准追加拨款,港铁公司承诺的委托费用「封顶」安排便告失效。将来若再重新申请额外拨款,无论工期或所需完工之费用均会有变,可能需要两至三年时间才能完成重新招标,而新工程的投标报价可能会大幅增加。监核顾问评估,重新启动工程至完成工程的费用会高达282亿元。即是说,最后完成整个高铁项目前后共需约932亿元,而且工期会进一步推迟,这个结果会对社会带来非常沉重的代价。

  倘若高铁项目「烂尾」,则不单650亿元的委托费用白费,而且,还须进行必须的善后工程,监核顾问估计另需费用将不少於106亿元,即总开支起码约为756亿元。这还未计及保养这些工程,直至能确定新的用途为止。粗略估计,保养费每年需要1亿元。上述额外款项仍须向立法会申请批准,而且工程费用方面损失之外,高铁原先可带动的周边发展,以及对本港对外运输、经济及社会效益等皆会一扫而空。

  主席,在过去不论在铁路(事宜)小组(委员会)或工务小组(委员会)的讨论中,议员对「一地两检」提出相当多的问题,我们已多次就这些问题作出说明,及提供补充文件。

  政府的立场和目标一直非常清晰:就是(一)在高铁通车时,落实「一地两检」,因为这才能为乘客带来最大的通关方便,及为香港带来更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二)政府致力与内地相关部委商讨,确保最终制订一个不违反《基本法》规定和不违反「一国两制」原则的「一地两检」方案。我们不会如一些议员所担心,为了经济效益而牺牲「一国两制」。(三)将来政府一定会就建议的「一地两检」方案向社会清楚、完整地交代,并须得到立法会的同意才会实行。政府完全知道社会上对「一地两检」问题高度关注,绝对不会轻率行事。

  主席,我们现在要迫切处理的,是高铁项目的追加拨款问题,以完成工程,尽早通车。通过追加拨款,不等於现在就通过「一地两检」。

  政府和港铁公司会尽量回应议员们对高铁项目支出和工程进展方面的提问。我们亦已与财委会代主席商讨,尽量增加开会时间,以配合议员的审议。视乎今天首次会议上议员的提问重点,我们可提交进一步说明的文件。多谢主席,现在透过你请港铁公司代表发言。

注:Bent Flyvbjerg, Mette K. Skamris Holm and Søren L. Buhl, "What Causes Cost Overrun in Transport Infrastructure Projects?" Transport Reviews, vol. 24, no. 1, January 2004, pp. 3-18



2016年2月5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7时5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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