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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关爱基金秘书处发出:
关爱基金(基金)明日(二月一日)起就第三次推出的「非公屋、非综援的低收入住户一次过生活津贴」援助项目,为二人住户核实受惠资格并接受新申请。二人住户的津贴金额为8,000元。
受惠住户须以月租(或更长租期)形式租住私人楼宇、工业大厦或商业大厦,或租住民政事务总署辖下的「单身人士宿舍计划」宿位,或居住於临时房屋、船艇或是无家者;而每月入息须不超过指定限额,没有领取综合社会保障援助及没有在香港拥有任何物业。租住私人楼宇、工业大厦或商业大厦的住户的每月租金须不超过指定上限。二人住户的入息及租金上限分别为16,140元及8,070元。
曾受惠於二○一五年一月至八月期间再次推出项目的合资格住户可再次受惠,当中二人住户将於二月初起陆续收到基金秘书处(秘书处)发出的确认符合受惠资格通知信。如住户符合项目的受惠资格,只须於八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填妥夹附於通知信的回条及附录,并寄回秘书处以确认资格。秘书处在核实住户的资格后,会发出核实资格结果通知信,并按住户於再次推出项目时选择领取津贴的方式(即以银行转帐或抬头支票)安排向合资格的住户发放津贴。
新申请的二人住户可於明日起到各服务单位递交申请表。纯长者住户(所有住户成员均为65岁或以上)、纯青年住户(所有住户成员均为24岁或以下)和无家者,可分别到长者服务单位、青少年服务单位和接受无家者申请的服务单位递交申请。秘书处及服务单位会审核每份申请,包括核实资格及查阅所递交的证明文件,并会抽查部分申请,由服务单位进行家访/探访及入息审查。在审批申请后,秘书处会向申请人发出申请结果通知信,并会向合资格的住户以银行转帐或抬头支票发放津贴。
基金於一月四日第三次推出项目,旨在纾缓低收入住户的经济压力。秘书处由同日起为一人住户核实受惠资格及接受新申请。截至一月二十九日,约有9 000个住户确认受惠资格或递交新申请,秘书处已於一月底开始陆续向合资格的住户发放津贴。
基金将於三月一日及四月一日起至八月三十一日,分别为三人住户及四人或以上住户核实受惠资格并接受新申请。
有关项目详情,请参阅基金网页(www.communitycarefund.hk)。如有查询,可致电项目热线2180 6666。
完
2016年1月31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11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