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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谈《2014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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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今日(一月二十九日)在立法会综合大楼就《2014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与传媒谈话的内容: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大家好,今日见到这个休会待续的议题已辩论了十三、四个小时,其实已经花费了不少时间在这些中止待续、付委予专责委员会和休会待续这些议题上。现在起码返回全体委员会审议这个修订,希望在这一方面,其实以往大家(就)这些(立法)背景已讲了很多次,大家的意见已经充分反映了。我希望接的时间,针对这些修订,大家审议辩论,我希望由现在开始,大家聚焦讨论这些修订。

记者:刚才你的发言说希望泛民议员可以澄清他们对三条修订的真确立场,其实是否「有得倾」,如果他们接受……?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我留意到,对於政府以往的工作,有很多不同的讲法,有些说我们是铁板一块,见到有报道说曾经想尝试一个魔鬼交易。我想说的是,其实大家正面地看这件事,我们希望大家能够有共识。以往局方,我们的同事和我在这方面都努力工作,希望大家能够有这个共识,就正正是这些共识,今次在这个修例草案中反映出来。我们其实这么多年,都和各方的持份者充分沟通,这个共识是来之不易的,现时在条例(草案)中已经包含了这些共识。在最后阶段提出这些修订,需要大家再从长计议,作一个程序谘询之后,如果有建议,在下一轮修订中包括这些议题。所以我们希望现在我们的条例(草案)尽快能够更新,能够和国际接轨。

记者:会接受泛民任何一个修订?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其实每一个修订,我们要跟足程序。所以其实这三个议题没有一个充分的讨论谘询的情况之下,我们不同意通过这三个修订。我们希望大家都实事求是,就现时已经有共识的这些课题,先行立法,追上国际标准。我多次提到这些修订,对於香港成为一个知识产权贸易中心,对於我们创意产业的发展非常之重要。多谢大家。



2016年1月29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7时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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